湖南省人民政府 中國人民解放軍湖南省軍區
關于印發《湖南省民兵權益保障辦法》的通知
湘政發〔2025〕4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各軍分區(警備區)、縣市區人民武裝部:
現將《湖南省民兵權益保障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湖南省人民政府 中國人民解放軍湖南省軍區
2025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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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民兵權益保障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做好民兵權益保障工作,進一步激發人民群眾、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支持參與民兵工作的榮譽感、責任感、使命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民兵工作條例》《執行多樣化軍事任務民兵預備役人員撫恤優待辦法》等有關規定,結合我省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于湖南省在編基干民兵,編組基干民兵的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其他組織。民兵和編兵單位依據有效憑證享受優待和權益保障,其中基干民兵有效憑證為《湖南省基干民兵證》,編兵單位有效憑證為優待證明。
第三條 湖南省民兵權益保障按照“責權一致、匹配貢獻,體現尊崇、注重激勵,精神為主、物質為輔,因地制宜、逐步完善”的原則實施。
第四條 各級人民政府和軍事機關負責本轄區民兵權益保障工作的貫徹執行,本省行政區域內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應當依照本辦法規定,履行各自職責和義務。鼓勵社會組織、個人對民兵權益保障提供相關支持。
第二章 個人權益
第五條 在本省行政區域內,公民加入基干民兵組織、履行國防義務,享受以下榮譽禮遇:
(一)基干民兵入隊和出隊時,由相應軍事機關或者基層人民武裝部組織儀式。
?。ǘ┦≤妳^為全省基干民兵統一購買“軍事勤務傷亡保險”。
?。ㄈ┏浞职l揮先進典型示范引領作用,廣泛開展民兵宣傳活動,利用戶外公益宣傳平臺和相關媒體積極宣傳基干民兵和編兵單位先進典型事跡。
?。ㄋ模┑胤礁骷壢嗣裾畷壾娛聶C關,每年春節、建軍節給轄區基干民兵家庭發慰問信,對貢獻突出的、生活有困難的基干民兵開展走訪慰問活動。
第六條 為基干民兵統一發放《湖南省基干民兵證》,基干民兵在省內憑證享受以下優先服務:
?。ㄒ唬┰谕葪l件下優先享受各級人民政府提供的創業扶持和就業援助。
(二)在各公路客運站、民航機場,可享受使用優先通道(窗口)購票及值機、安檢、乘坐(登機)等服務。
?。ㄈ┰谥袊y行、農業銀行、工商銀行、建設銀行、郵政儲蓄銀行、交通銀行、湖南銀行、長沙銀行各服務網點,享受優先辦理開銷戶、存取款、轉賬匯款業務等服務。
?。ㄋ模┕膭钤诟黝惒┪镳^、紀念館、美術館等公共文化設施和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指導價管理的公園、展覽館、名勝古跡、景區,享受優先講解、引導等服務。
?。ㄎ澹┏珜Х煞諜C構優先提供法律服務,各級法律援助機構優先提供法律援助。
相應單位、機構、場所應當設置基干民兵服務窗口或者優先服務標識。
第七條 基干民兵在省內,憑《湖南省基干民兵證》享受以下優待優惠:
?。ㄒ唬└魇兄?、縣市區應當積極協調各類博物館、紀念館、美術館等公共文化設施和實行政府定價或者指導價管理的公園、展覽館、名勝古跡、景區提供門票減免等優惠待遇。
?。ǘ┕膭钍謾C通信、機動車加油等領域相關企業制定優惠措施。
?。ㄈ┢渌L剿鹘⒚癖刹浚ㄊ聵I單位工作人員除外)崗位津貼制度。
第八條 基干民兵參加軍事訓練以及執行任務期間享受以下權益保障:
?。ㄒ唬┯绍娛聶C關根據有關規定發放訓練參勤補助,并落實伙食費、往返差旅費和制式服裝等待遇保障。平時遂行戰備勤務和搶險救災任務(含跨地級市、縣市區),在縣級以上地方黨委、人民政府統一領導下,由軍事機關按權限審批、按程序指揮,按照“誰使用誰保障”的原則落實相關報酬或者補助,具體標準由派出軍事機關商同級地方人民政府確定。
?。ǘ﹨⑴c編組民兵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按照規定落實工資、獎金、福利和社會保險等待遇保障,不得因民兵履行職責對其作出辭退、解聘或者免職、降低待遇、處分等處理。
?。ㄈ﹨⒓榆娛掠柧殹⒈任涓傎惡蛨绦腥蝿罩斜憩F突出的民兵,優先納入軍地聯合表彰范圍,并積極推薦為地方表彰獎勵對象,相關材料計入個人檔案;榮獲個人二等功以上獎勵的,其名錄和事跡載入地方志。
?。ㄋ模┟癖趫绦卸鄻踊娛氯蝿罩邪l生傷病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負責救治;符合工傷認定情形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工傷保險待遇。因參戰以及參加非戰爭軍事行動、軍事訓練和執行軍事勤務傷亡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落實撫恤優待。
(五)民兵執行多樣化軍事任務期間,其家庭成員遭遇重大疾病、突發事故導致基本生產生活嚴重困難的,當地軍分區(警備區)、人民武裝部應當協調地方有關部門和單位幫助解決。
第三章 編兵單位權益
第九條 編組基干民兵的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享受以下優待服務:
?。ㄒ唬┮蛩鶎賳T工參加基干民兵集中軍事訓練、演訓活動和執行國防勤務等任務,對企業正常生產經營造成直接經濟損失的,由企業提出申請,軍事機關商同級地方人民政府按照實際情況給予補償。
?。ǘ╅_展民兵工作所需經費由軍事機關按照有關規定納入民兵事業費予以保障,鼓勵支持有條件的編兵單位對民兵工作經費進行補助。
?。ㄈ┢髽I從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財政部門及其他部門取得的應當計入收入總額的財政性資金,符合《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專項用途財政性資金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財稅〔2011〕70號)規定的,可作為不征稅收入。
?。ㄋ模┟癖ぷ鲗嵖兺怀龅钠笫聵I單位,優先納入軍地聯合表彰和地方表彰獎勵推薦對象。
?。ㄎ澹┦芸h級以上地方黨委、人民政府和同級軍事機關表彰的民兵工作實績突出的企事業單位,可享受用地審批綠色通道以及其他有關扶持措施。
第四章 監督管理
第十條 湖南省民兵及編兵單位有效憑證優先使用紙質憑證,在確保安全保密前提下,逐步過渡到優待卡、手機實名注冊等方式。紙質憑證執行下列管理措施:
(一)省軍區統一規范《湖南省基干民兵證》樣式,各軍分區(警備區)負責制作、編號、發放、審驗、更換、回收等工作。
?。ǘ逗鲜』擅癖C》每年審驗一次,審驗時間通常為7月份,每次審驗有效期一年?;擅癖谟行趦认硎芟嚓P權益保障。
?。ㄈ┏肿C人如有違法、違紀、違規等行為或者不再符合編入基干民兵組織條件的,發證機關應當及時取消其基干民兵資格,收回《湖南省基干民兵證》。
?。ㄋ模逗鲜』擅癖C》不得涂改、轉借他人使用,發現偽造、騙取《湖南省基干民兵證》謀取不正當利益等違法行為,依法予以處理。
?。ㄎ澹榫幗M基干民兵的單位開具優待證明,按照縣級人民武裝部會同地方相關部門聯合審查編組人數和企業信用等情況、縣級人民武裝部集中提報申請、軍分區(警備區)審批、省軍區核準程序進行。核準后由所在行政區域縣級人民武裝部統一出具,每年辦理一批。
第十一條 對因工作落實不到位引發投訴及造成不良影響的單位和個人,由屬地人民政府和軍事機關督促其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依法依紀予以處理。
第五章 附則
第十二條 經縣級以上地方黨委、人民政府和同級軍事機關審核認定,在重大應戰應急行動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在編普通民兵和單位,由所在行政區域縣級人民武裝部統一出具優待編組證明和優待證明,可以適用本辦法。
第十三條 本辦法由省軍區戰備建設局會同相關單位負責解釋。
第十四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