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鄉村什么樣?如何將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精神貫徹到鄉村治理方方面面?11月20日,省司法廳在韶山市召開全省法治鄉村暨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設現場推進會,韶山市的法治鄉村建設為全省提供了藍本,做出了榜樣。未來,我省各地將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設為抓手,大力推進法治鄉村建設。
鄉村處于國家治理體系最基層,法治鄉村建設,是法治社會建設的基礎。黨的十九屆四中全會從實現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高度,對法治鄉村建設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推進會上,我省描繪出今后法治鄉村輪廓面貌:是人人尊法守法,事事找法用法,干部帶頭依法的鄉村;是法治宣傳生動活潑、法律服務方便快捷、法治氛圍濃厚的鄉村;是有最高安全感、最低違法犯罪率,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鄉、矛盾不上交的鄉村;是法治可信賴、權利可保障、義務需履行、道德應遵守,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的鄉村。
建設法治鄉村,是一項長期而艱巨的工作任務,涉及立法、執法、守法普法等各方面。當前,全省以民主法治示范村創建這個有效載體,為法治鄉村建設奠定良好基礎。按照《全國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設考核指導標準》,從村級組織健全有力、民主制度規范完善、法治建設扎實有效、經濟社會和諧發展、工作指導協同推進等方面開展創建工作。各地要將法治鄉村建設納入全面依法治市、治縣的工作規劃,進行重點部署。要強化鄉鎮黨委政府在法治鄉村建設中的主體責任,充分調動村支兩委和各類自治組織活力,激發參與示范創建的主動性和創造性,形成法治鄉村建設的合力。
(文/沙兆華 謝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