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江市印發《沅江市優化營商環境“二十條”》,旨在推動沅江市營商環境持續優化改善,充分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和社會創造力,加速市域經濟高質量發展,現摘要如下:
1.加快簡政放權。
全面清理現有行政審批服務事項,公布事項清單,凡未列入清單的,各行政服務部門一律不得要求進行審批。根據上級賦權工作部署,向園區下放有關經濟管理權限。依法按程序將52項經濟社會管理權限賦予鎮場街道。
2.精簡審批事項。
合并有關審批事項,如將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核發與設計方案審查一并進行等。調整有關審批事項,如水土保持方案審批等在施工許可前完成即可;供水等市政公用基礎設施報裝手續提前到施工許可證核發后辦理。
3.壓縮審批時限。
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各階段實行“一個窗口”提供綜合服務、“一張表單”整合申報材料、“一套機制”規范審批運行。工業投資和中小型社會投資建設的房屋建筑項目總審批時限壓減至52個工作日、實行區域評估的帶方案出讓土地的社會投資房屋建筑項目總審批時限壓減至40個工作日。
4.規范中介服務。
無法定依據的中介服務事項一律取消。公開中介服務事項及收費標準,各部門不得以任何形式指定中介服務機構等。
5.加快征地拆遷。
重點工業項目正式簽約后,資料齊全、用地計劃之內的5個工作日內完成用地預審,35個工作日內銜接完成工業項目的農用地轉用征收審批,在繳清各項稅費后,2個工作日內完成農用地轉用征收審批單的領取。工業項目在收到上級征地批準文件,征補資金足額撥付到征拆辦專戶后,20個工作日內完成征地程序。
6.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改革。
以大數據平臺為抓手,實現政務服務事項網上可辦率達95%以上。推動企業和群眾辦事線上“一網通辦”,線下“只進一扇門”,爭取“一次都不跑”,現場辦理“最多跑一次”。
7.創新服務方式。
8.落實公平準入。
嚴格實行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和公平競爭審查制度;不得在規范性文件、會議紀要、招標文件、政府采購文件中設置限制、排斥潛在投資人的條款。對轉移來沅江的企業,其經原所在地省級認定的有效期內相關資質,直接予以認定(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9.深化商事制度改革。
推行開辦企業全程網上辦,壓縮企業設立登記時間。簡化企業注銷流程,公示期結束后,材料齊全,企業注銷登記時間不超過3個工作日。
10.優化企業開辦和注銷的稅務服務。
新辦納稅人首次辦稅即時辦結時間最長不超過2小時。申請簡易注銷的納稅人,符合國家稅務總局文件列明未辦理過涉稅事宜或辦理過涉稅事宜但未領用發票、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的,可免予到稅務機關辦理清稅證明;申請一般注銷的納稅人,未處于稅務檢查狀態、無欠稅(滯納金)及罰款、已繳銷增值稅專用發票及稅控專用設備,且符合條件的,采取“承諾制”容缺辦理。
11.推進不動產登記制度改革。
不動產登記在5個工作日內辦結,其中工業項目不動產登記在3個工作日辦結;實現企業和個人的抵押登記、轉移登記2個工作日內辦結;房屋(二手房)交易實行一窗辦理。
12.提高要素保障便捷度。
保障工業企業用水需求,5個工作日內辦結供水手續實現通水。推進簡化涉企燃氣報裝手續,3個工作日內完成現場踏勘等相關工作。壓縮涉企辦電環節,優先保證企業工程無障礙按時接電。
13.依法推進涉企監管。
無法定依據或未經法定程序,不得強制企業停建、停產,不得隨意對企業停電、停水、停氣。嚴格執行涉企檢查備案制度。推進“領域內綜合執法”改革,減少對企業的多頭執法和重復執法。完善涉企收費目錄清單和集中公示制度,嚴肅查處各類涉企違法違規收費行為。將營商環境投訴電話整合到12345市長熱線,廣泛聽取和收集企業的投訴、咨詢、建議,交辦事項原則上3個工作日內辦理答復。對企業的執法檢查以督促整改和規范企業經營行為為目標,對作出罰款金額2萬元(含2萬元)以上或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吊(注)銷證照等重大處罰決定的,須在作出預處罰當日向市優辦報送《沅江市涉企重大行政處罰備案表》。
14.規范涉企辦案。
嚴格區分經濟糾紛與經濟犯罪,企業正當融資與非法集資等界限,嚴防因刑事執法介入經濟糾紛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依法嚴懲涉及企業的索賄受賄、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等嚴重危害經濟發展環境的犯罪行為。嚴格規范涉案財物處置程序。嚴禁辦關系案、人情案、金錢案,嚴肅查處在執法、辦案中出現的違法違紀行為。
15.加強產權保護。
依法公正高效處理各類知識產權糾紛案件,嚴厲打擊以黑惡手段、合同詐騙等方式侵犯、侵占他人產權、股權及其他經濟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
16.維護企業生產經營和項目建設環境。
深入推進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堅決整治聚眾擾亂企業秩序、尋釁滋事、封門堵路、敲詐勒索、欺行霸市、強攬工程、強買強賣、強行阻工等違法犯罪行為。
17.依法保護企業家人身和財產安全。
嚴格區分違法所得和合法財產、個人財產和企業法人財產,保障企業正常合法生產經營。對民營企業在生產、經營、融資活動的經濟行為,除法律、行政法規明確禁止外,不以違法犯罪對待。
18.加強政府信息公開。
進一步推進政府信息主動公開,營造公平透明的政務環境。重點公開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項目、依據、標準;行政許可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重大建設項目的批準和實施情況等。
19.推進政策落實。
各級各部門不得違法違規向企業承諾優惠條件,嚴格兌現合法合規的政策承諾;嚴格落實市委常委會議紀要、市政府常務會議紀要和規范性文件的要求。
20.培育弘揚企業家精神。
理解企業家,尊重企業家,愛護企業家,支持企業家,評選“杰出企業家”“優秀企業家”“優秀職業經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