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優化口岸營商環境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
湘政辦發[2018]72號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湖南省優化口岸營商環境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工作實施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11月16日
(此件主動公開)
湖南省優化口岸營商環境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工作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加快推進我省口岸提效降費工作,進一步優化口岸營商環境,提升跨境貿易便利化水平,根據《國務院關于印發優化口岸營商環境促進跨境貿易便利化工作方案的通知》(國發﹝2018﹞37號)精神,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推進更高水平貿易便利化的決策部署,遵循“簡政放權、改革創新,對標國際、高效便利,目標導向、協同治理”的基本原則,深化“放管服”改革,對標國際先進水平,創新監管方式,優化通關流程,提高通關效率,降低通關成本,進一步優化我省口岸營商環境,提升跨境貿易便利化水平。
二、工作目標
努力推進我省口岸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到2021年底,形成更有活力、更富效率、更加開放、更具便利的口岸營商環境。
(一)壓縮整體通關時間。2018年較2017年壓縮三分之一,2021年較2017年壓縮一半。
(二)降低集裝箱進出口環節合規成本。單個集裝箱進出口環節合規成本2018年較2017年降低100美元以上,2020年較2017年降低一半。
(三)精簡進出口環節監管證件。2018年底,進出口環節驗核監管證件數量減少三分之一,除保密需要等特殊情況外,全部實現聯網核查。
(四)優化通關流程和作業方式。深化全國通關一體化改革,全面推廣“雙隨機、一公開”作業模式、第三方采信制度、跨部門聯合檢查,2018年底前實現關檢融合“五統一”。
(五)提升口岸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2018年國際貿易“單一窗口”主要業務應用率達到80%,2020年底以前達到100%。
三、工作任務
(一)壓縮整體通關時間。
1、推廣應用“提前申報”模式。鼓勵引導企業采用“提前申報”模式,提前辦理單證審核和貨物運輸作業,非布控查驗貨物抵達口岸后即可放行提離。(長沙海關牽頭,省商務廳、各市州政府、省機場集團、廣鐵長沙貨運中心、湖南城陵磯國際港務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2、提高查驗準備工作效率。通過“單一窗口”、港口電子數據交換(EDI)中心等信息平臺向進出口企業、口岸作業場站推送查驗通知。進境運輸工具到港前,口岸查驗單位對申報的電子數據實施在線審核并及時向車站、碼頭及船舶代理反饋。(省交通運輸廳、長沙海關、省政府口岸辦、各相關市州政府、省機場集團、廣鐵長沙貨運中心、湖南城陵磯國際港務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3、健全口岸服務作業限時辦結制度。制定公布口岸經營服務單位各環節時限標準,以及口岸裝卸、倉儲、運輸、移箱、掏箱等生產作業時限標準,縮短口岸作業時間,提升口岸運營效率。(各口岸及口岸作業區所在市州政府牽頭,省機場集團、廣鐵長沙貨運中心、湖南城陵磯國際港務集團等單位具體負責,省政府口岸辦、長沙海關、省交通運輸廳配合;完成時限:2018年12月底前)
4、加快時效性商品通關速度。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優化鮮活產品檢驗檢疫流程。創新檢驗檢疫方法,應用現場快速檢測技術,縮短檢驗檢疫周期。開辟時效性商品快速通關“綠色通道”,提高口岸裝卸、理貨、集散速度。(長沙海關牽頭,省機場集團、廣鐵長沙貨運中心、湖南城陵磯國際港務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5、推行“先驗放后檢測”監管方式。推行進口礦產品等大宗資源性商品“先驗放后檢測”檢驗監管方式,縮短貨物口岸堆存時間。(長沙海關負責,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6、優化海關稅收征管模式。推進關稅保證保險改革,通過保險擔保實現貨物“先放行后繳稅”。推廣財關庫銀橫向聯網,加快稅單無紙化改革。擴大稅款“電子支付”“自報自繳”比例,推廣應用“匯總征稅”模式。(長沙海關牽頭,省財政廳、省稅務局、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湖南保監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7、提升國際物流國內段運輸時效。完善江海航線支持政策,加強水運時效性管理,提升水水中轉運輸時效。加強運營管理,提高湘歐班列、卡車航班、港澳直通車、五定班輪等轉關運輸時效。(各相關市州政府牽頭,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政府口岸辦、省機場集團、廣鐵長沙貨運中心、湖南城陵磯國際港務集團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8、建立口岸通關時效第三方評估制度。定期通報各市州、各海關業務現場整體通關時間情況。將壓縮整體通關時間和成本納入各地營商環境評估體系。引入第三方機構對整體通關時效進行評估,適時向社會公布評估結果。(省政府口岸辦負責,長沙海關、省發展改革委配合,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二)降低口岸進出口環節成本。
9、全面清理不合理收費。建立口岸收費監督管理協作機制,對口岸通關環節收費項目進行全面梳理核定,依法查處各類違法違規收費問題,對沒有收費依據、巧立名目的收費項目堅決取消。(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財政廳、省交通運輸廳、省市場監管局、省政府口岸辦、各市州政府、省機場集團、廣鐵長沙貨運中心、湖南城陵磯國際港務集團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10、公開公示口岸收費。制定“一站式陽光價格”清單,在口岸、口岸作業區現場和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公示,清單以外費用一律不得收取。(各口岸及口岸作業區所在市州政府牽頭,省政府口岸辦、各口岸及口岸作業區運營單位負責;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11、降低進出口環節合規成本。鼓勵競爭、限制壟斷,建立口岸服務企業招投標制度,加快引入競爭企業。禁止利用行政權力排除限制競爭、濫用市場支配地位指定服務、強制服務并收費以及只收費不服務等行為。對實行政府定價的,嚴格執行規定標準。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的,不得實行強制服務或違規加收其他費用,加強行業管理和行業自律,積極倡導誠信經營、合理定價。2018年底前,單個集裝箱進出口環節合規成本比2017年降低100美元以上,到2020年底降低一半。(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財政廳、省市場監管局、省交通運輸廳、省政府口岸辦、各相關市州政府、省機場集團、廣鐵長沙貨運中心、湖南城陵磯國際港務集團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2018年12月底以前完成年度目標,并持續推進)
12、擴大免除查驗沒有問題外貿企業吊裝移位倉儲費用試點政策范圍。將政策適用范圍推廣至全省口岸、口岸作業區、海關監管區,以及檢驗檢疫環節,加強政策兌現落實。(省財政廳牽頭,省政府口岸辦、長沙海關、各相關市州政府配合;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三)精簡進出口環節監管證件。
13、落實進出口環節監管證件精簡改革。2018年將進出口環節驗核監管證件數量從86種減至48種,除保密需要等特殊情況外,需在口岸驗核的證件全部實現聯網、在通關環節比對核查;2020年底前,除保密需要等特殊情況外,監管證件全部實現網上申報、網上辦理。(長沙海關牽頭,各相關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優化通關流程和作業方式。
14、深化全國通關一體化改革。落實全國通關一體化舉措,鼓勵和引導企業采用一體化模式通關。深入推進關檢融合,2018年12月底前,全面實現“五統一”:統一申報單證、統一作業系統、統一風險研判、統一指令下達、統一現場執法。(長沙海關負責)
15、全面推廣“雙隨機、一公開”作業模式。從進出口貨物一般監管拓展到常規稽查、保稅核查和保稅貨物監管等全部執法領域。推進全鏈條管理“選、查、處”分離,提升“雙隨機”作業效能。(長沙海關負責,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16、推廣第三方采信制度。引入市場競爭機制,發揮社會檢驗檢測機構作用,在進出口環節推廣第三方檢驗檢測結果采信制度。(長沙海關牽頭,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17、推進口岸跨部門合作。推進海關、邊檢、海事一次性聯合查驗。海關直接使用市場監管、商務等部門數據辦理進出口貨物收發貨人注冊登記。加強關鐵信息共享,推進鐵路運輸貨物無紙化通關。(省政府口岸辦牽頭,長沙海關、省邊防總隊、省市場監管局、岳陽海事局、廣鐵長沙貨運中心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五)提升口岸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
18、 深化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建設。將“單一窗口”功能覆蓋至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和跨境電商綜合試驗區等相關領域,對接全國版跨境電商線上綜合服務平臺。加強“單一窗口”與銀行、保險、民航、鐵路、港口等相關行業合作對接,共同建設跨境貿易大數據平臺。2018年前,主要業務應用率達到80%; 2020年底前,達到100%;2021年底前,除保密需要等特殊情況外,“單一窗口”功能覆蓋國際貿易管理全鏈條,打造“一站式”政務服務平臺。(省政府口岸辦牽頭,長沙海關、省邊防總隊、省財政廳、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湖南保監局、省交通運輸廳、各市州政府、省機場集團、廣鐵長沙貨運中心、湖南城陵磯國際港務集團等按職責分工負責)
19、推進口岸物流信息電子化。建立完善岳陽城陵磯港、長沙霞凝港“網上營業廳”系統,實現預約集港、提箱計劃申報、繳費、綜合查詢、24小時網上受理等服務功能。加快全省口岸作業場所信息系統建設,實現貨物裝卸、倉儲、理貨、報關、結算、提離等環節無紙化和電子化。加快口岸作業場所與口岸監管單位信息系統聯網,實現“電子運抵、電子監管、電子放行”。(各相關市州政府牽頭,省政府口岸辦、長沙海關、省交通運輸廳、省財政廳、省機場集團、廣鐵長沙貨運中心、湖南城陵磯國際港務集團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20、提升口岸查驗智能化水平。加大大型集裝箱檢驗儀等設備的應用力度,提高單兵作業設備配備率。擴大“先期機檢” “智能識別”作業試點,提高機檢后直接放行比例。2021年底前,全部實現大型集裝箱檢驗設備(H986)聯網集中審像。(長沙海關、省邊防總隊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21、建設多式聯運公共信息平臺。加強交通運輸、海關、市場監管等部門信息共享,為企業提供資質資格、認證認可、檢驗檢疫、通關查驗、信用評價等一站式綜合信息服務。推動外貿集裝箱貨物在途、艙單、運單、裝卸等鐵水聯運物流信息交換共享,提供全程追蹤、實時查詢等服務。2019年底前,岳陽城陵磯港實現鐵水聯運信息交換共享。(省交通運輸廳牽頭,長沙海關、省市場監管局、省政府口岸辦、各相關市州政府、湖南城陵磯國際港務集團等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22、完善口岸軟硬件設施。加大財政支持力度,引導口岸場所經營服務企業加大投入,完善口岸場所軟硬件設施,提升口岸運營服務保障能力。(各相關市州政府牽頭,省財政廳、長沙海關、省政府口岸辦、口岸運營服務單位按職責分工負責;完成時限:持續推進)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充分發揮省政府口岸工作部門聯席會議制度作用,統籌推進落實口岸提效降費各項工作任務,協調解決推進過程中的重大問題。省商務廳(省政府口岸辦)、長沙海關要加強組織協調和工作調度,重大情況及時向省政府報告。口岸所在市州政府要進一步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切實加強對本地區口岸提效降費工作的組織領導。
(二)強化責任落實。各相關單位和市州政府要切實擔起口岸提效降費相關工作責任,在所在系統和區域內全面部署落實。要建立工作機制,合理安排進度,加強協作配合,完善配套政策,強化政策宣傳,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
(三)加強督查通報。口岸提效降費工作任務落實情況納入省政府專項督查范圍,督查考核結果向社會公布,對推進不力的市州和部門進行問責。省政府口岸辦會同長沙海關、省發展改革委定期通報整體通關時間和成本,作為考核各級市州政府及工作部門的重要依據。
(四)暢通溝通渠道。利用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平臺、省開放型經濟服務投訴熱線電話、口岸查驗單位通關服務熱線等渠道,收集和回應解決進出口企業提出的意見和建議,改善企業通關體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