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貫徹落實〈 “十四五”就業促進規劃〉實施方案》的通知
湘政辦發〔2022〕22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湖南省貫徹落實〈“十四五”就業促進規劃〉實施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2年4月29日
(此件主動公開)
湖南省貫徹落實《“十四五”就業促進規劃》實施方案
為認真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十四五”就業促進規劃的通知》(國發〔2021〕14號)要求,進一步做好就業促進工作,推動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湖南重要講話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落實“三高四新”戰略定位和使命任務,堅持需求牽引和問題導向,更高質量實施就業優先戰略。健全有利于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的促進機制,完善政策體系、統籌群體就業、優化培訓服務、加強權益保障,千方百計擴大就業容量,努力提升就業質量,著力緩解結構性就業矛盾,切實防范和有效化解規模性失業風險,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的獲得感、安全感、幸福感,促進共同富裕,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新湖南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二)主要目標
到2025年,城鎮新增就業325萬人以上,城鎮調查失業率控制在5.5%以內,城鎮登記失業率控制在4.5%以內,脫貧人口務工規模達到245萬人,累計開展政府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275萬人次以上。全省就業形勢總體平穩,就業質量穩步提升,就業結構性矛盾有效緩解,創業帶動就業動能持續釋放,公共就業服務體系更加健全,風險應對能力顯著增強。
二、主要任務
(一)堅持經濟發展就業導向,不斷擴大就業容量
1.強化就業優先導向。加強經濟政策與就業政策銜接,強化財政、金融、投資、貿易、消費、產業、區域等經濟政策支持就業的導向,努力擴大內需帶動就業、加大投資創造就業、穩定外貿擴大就業、促進消費增加就業、援企穩崗穩定就業。落實穩健貨幣政策,用好再貸款再貼現貨幣政策工具,營造良好的貨幣金融環境。實施與人力資源市場需求相適應的人口、教育、社會保障等社會政策,支持青年優先就業,保持適度人口總量和勞動力規模。健全就業影響評估機制,在制定實施重大政策規劃、重大工程項目、重大生產力布局時,同步評估對就業的影響,對促進就業的政策項目優先實施,對可能造成規模性失業的,政策牽頭部門應提前制定應對措施。(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教育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商務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以下均需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負責,不再列出)
2.發展壯大產業擴大就業。促進制造業高質量就業。以先進制造業為主攻方向,實施先進裝備制造業倍增等“八大工程”,穩定制造業比重,聚焦“3+3+2”重點領域,增強制造業就業吸引力。支持吸納就業能力強的勞動密集型行業發展,開發更多制造業領域技能型就業崗位。推進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和職業技能培訓深度融合,促進制造業產業鏈、創新鏈與培訓鏈有效銜接,緩解制造業“招工難”問題。擴大服務業就業。聚焦產業轉型升級和消費升級需要,推動現代服務業同先進制造業、現代農業深度融合,生產性服務業向專業化、價值鏈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務業向高品質、多樣化升級,為勞動者就業提供更大空間和更多選擇。鼓勵商貿流通和消費服務業態與模式創新,支持發展平臺經濟、創意經濟、總部經濟,引導夜間經濟、便民生活圈等健康發展,穩定開發社區超市、便利店、社區服務和社會工作服務崗位,充分釋放服務業就業容量大的優勢。培育農業就業增長點。加快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和經營體系,推進現代農業產業園和農業現代化示范區建設,推動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打造農業全產業鏈,吸納帶動更多農民就業。培育壯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實施“百企千社萬戶”農業升級工程,加大龍頭企業培育力度,加快示范合作社、示范家庭農場建設,引導農民參與規模化、標準化生產以及農產品品牌創建,推進小農戶與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促進農民就業增收。發揮中小微企業就業主渠道作用。完善促進中小微企業及個體工商戶發展和用工的制度環境和政策體系,取消各類不合理限制和壁壘,構建常態化援企穩崗幫扶機制,精準落實支持實體經濟發展和促進就業減稅降費政策,加大中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融資支持,持續減輕生產經營負擔,增強就業崗位創造能力。支持勞動者創辦投資小、見效快、易轉型、風險小的小規模經濟實體。努力提高區域就業承載力,在構建“一核兩副三帶四區”區域經濟格局中積極創造就業崗位,推動區域就業協調發展。實施特殊類型地區就業促進行動,支持革命老區、民族地區、資源型地區、老工業地區、生態退化地區等因地制宜、因人制宜促進就業。實施縣域經濟高質量發展工程,壯大縣鄉村促就業內生動力。實施勞務品牌建設,充分依托省內優勢產業和特色資源,引導勞務經濟品牌化高質量發展,助力鄉村振興,促進城鄉勞動者實現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責任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商務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市場監管局、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省稅務局)
3.壯大新動能培育新的就業增長點。促進數字經濟領域就業創業。推動數字產業化,培育壯大數字經濟核心產業,建設全國數字經濟創新引領區、產業聚集區和應用先導區,培育一批大數據、區塊鏈、人工智能龍頭企業,催生更多新產業新業態新商業模式,培育多元化多層次就業需求。推進產業數字化,推動數字創意在各領域的融合應用發展,引導制造業“數字化+網絡化+智能化”發展,推進“中小企業上云”行動,推進傳統線下業態數字化轉型賦能,創造更多數字經濟領域就業機會。支持多渠道靈活就業和新就業形態發展。實施涉企經營許可事項清單管理,破除各種不合理限制,強化政策服務供給,鼓勵傳統行業跨界融合、業態創新,扶持個體經營,增加非全日制就業機會,支持和規范發展新就業形態。加快落實《關于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的實施意見》(湘人社規〔2021〕24號),充分發揮協同作用,積極推動全省各領域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配套政策出臺,持續開展維護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勞動保障權益專項行動,著力解決新就業形態勞動者權益保障面臨的突出問題。健全職業分類動態調整機制,持續開發新職業,發布新職業標準。(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商務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市場監管局)
(二)加強創業帶動就業,積極拓展就業空間
4.優化創新創業環境。全面落實《湖南省優化經濟發展環境規定》,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斷放寬市場準入,優化涉企政務服務,著力建設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的營商環境。落實全國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完善行政審批體制和事中事后監管體系,定期評估、排查、清理各類顯性和隱性壁壘,最大限度解除對創業的束縛。深入推進“證照分離”改革全覆蓋試點建設,進一步壓縮企業開辦時間。建立便利、高效、有序的市場主體退出制度,實行以公平為原則的產權保護制度。加大初創實體支持力度,提供場地支持、租金減免,依法落實稅收優惠政策,進一步降低創業成本,提升初創企業持續發展能力。拓展創業企業直接融資渠道,健全投資生態鏈,更好發揮創業投資引導基金和私募股權基金作用,推動建立政府投資基金投向種子期、初創期企業的容錯機制。實施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培育行動,建立完善支持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發展的政策體系和服務體系,聚焦企業“專精特新”發展各個環節存在的難點問題,提供全方位支持和服務。持續推進科技型企業知識價值信用貸款風險補償試點,支持雙創載體孵化培育一批高成長性科技型企業。推動科研平臺、科技報告、科研數據、科研儀器設施、高校實驗室進一步向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開放,創造更多創業機會。促進國家級和省級新區、自主創新示范區開放企業(項目)資源,建立項目對接機制,吸納人才創業。(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省稅務局、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
5.鼓勵勞動者投身創業。激勵全民創業,鼓勵引導有創業意愿和創業能力的農民工、大學生、退役軍人等群體返鄉入鄉創業,鼓勵婦女、民兵、退休人員等群體創業。實施大學生創業支持計劃、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啟動支持計劃。實施農村創業創新帶頭人培育行動,壯大新一代鄉村企業家隊伍。建立科研人員入鄉兼職兼薪和離崗創業制度,完善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轉化收益分配機制。激發和保護企業家精神,倡導敬業、精益、專注、寬容失敗的創新創業文化。大力發展高校創新創業教育,引導大中專院校動態調整專業結構,開設對接返鄉入鄉特色產業專業,培育一批創業拔尖人才。面向有創業意愿和培訓需求的城鄉各類勞動者開展創業培訓。實施更加積極更加開放更加有效的人才政策,持續開展“海納英才·智匯瀟湘”“博士瀟湘名企行”等活動,推進市場化引才工作,加大創業人才引進力度,為外籍高層次人才來湘創業提供便利。加大青年創業支持力度,吸引博士后、留學回國人才等優秀青年來湘創業,舉辦博士后、留學回國人才創業大賽,激發優秀青年人才創業熱情。健全以創新能力、質量、實效、貢獻為導向的創新創業人才評價體系,加強創新創業激勵和保障。(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科技廳、省農業農村廳、省退役軍人廳、團省委)
6.提升創業服務能力。實施“創響三湘”行動計劃,打造全生態、專業化、多層次的創業服務體系。推進創業培訓提質行動,健全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創業者自主選擇的創業培訓工作機制,擴大創業培訓規模,提升創業培訓質量。推進創業載體擴容行動,建設特色化、功能化、高質量的創業平臺載體,不斷擴大全省雙創載體規模和質量,逐步實現產業領域和空間布局全覆蓋。鼓勵開辟退役軍人創業專區和退役軍人就業創業園地,依托各類產業園區建設一批返鄉入鄉創業園,加強創業孵化基地、大學生創業園、留學人員創業園等載體建設,建立標準統一、服務高效的創業孵化基地聯盟,構建眾創空間、孵化器、加速器、產業園相互接續的創業平臺支持鏈條。實施雙創支撐平臺項目,引導雙創示范基地、科技企業孵化器、眾創空間等優質平臺承擔創業服務事項。落實創業擔保貸款及貼息政策,提高貸款便利度和政策獲得感。推進創業貸款增量行動,加大小微企業貸款扶持力度,力爭小微企業貸款占創業擔保貸款發放總量的比例逐年提升。推進創業服務暖心行動,加強服務隊伍建設,鼓勵優秀創業導師成立創業導師工作室,開展“百名導師走基層”創業服務專項行動,為創業者提供政策咨詢、項目推介、開業指導等服務。推行科技特派員制度,支持科技領軍企業、高技能人才、專業技術人才等到基層開展創業指導服務。推進創業創新筑夢行動,實施創業帶動就業示范行動,組織中國創新創業大賽暨湖南省創新創業大賽、“中國創翼”湖南選拔賽、創業培訓講師大賽、“耀動三湘”網絡直播創業大賽、創青春湖南青年創新創業大賽、“互聯網+”大學生創新創業大賽等各類創業大賽,推動返鄉(湘)創業,積極創建創業型示范城市,營造濃厚的創業氛圍。(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發展改革委、省科技廳、省教育廳、省退役軍人廳、省財政廳、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團省委)
(三)抓好重點群體就業,切實穩定就業基本盤
7.把高校畢業生就業放在就業工作首位。創造更多有利于發揮高校畢業生專長和智力優勢的知識技術型就業崗位,鼓勵畢業生留湘來湘就業。擴大國有企業招聘高校畢業生就業規模,鼓勵畢業生到民營企業、中小微企業、社會組織就業,擴大應征入伍和就業見習規模,拓寬高校畢業生就業渠道。穩定機關事業單位招錄(聘)規模,盡早安排招聘考試工作和各類職業資格考試時間,為高校畢業生離校前留出充足的求職時間。健全激勵保障機制,暢通成長發展通道,統籌實施“三支一扶”“特崗計劃”“西部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引導高校畢業生到艱苦邊遠地區和城鄉基層就業。圍繞鄉村振興戰略,服務鄉村建設行動和基層治理,擴大基層教育、醫療衛生、社區服務、農業技術等領域就業空間。進一步落實和完善好高校畢業生參軍入伍相關優待政策,積極做好征集高校畢業生入伍服義務兵役工作。為有意愿、有能力的在校大學生、高校畢業生創新創業提供資金、場地和技術等多層次支持,支持在校大學生提升創新創業能力,支持高校畢業生創業就業。強化高校畢業生就業服務,完善多元化服務機制,將留學回國畢業生及時納入公共就業人才服務范圍。開展大規模、高質量高校畢業生職業技能培訓,提高高校畢業生就業能力。實施常態化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服務,精準組織線上線下就業服務活動,加強戶籍地、求職地、學籍地政策服務協同,扎實開展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實名制登記,全面跟蹤落實崗位推薦、職業指導、技能培訓等“311”就業服務,加大困難高校畢業生就業援助力度。開展“最美基層高校畢業生”“高校優秀畢業生和創新創業優秀畢業生”評選學習宣傳活動。(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國資委、省衛生健康委、省民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征兵辦、團省委)
8.高度重視城鎮青年就業。聚焦城鎮青年(主要包括未繼續升學初高中畢業生、城鎮失業青年、轉崗青年職工等,下同),在推動先進制造業、現代服務業和勞動密集型產業發展中,開發更多適合城鎮青年的就業崗位,創造多樣化就業機會。對接產業優化布局、區域協調發展和重點行業企業人才需求,完善人力資源需求發布、要素配置、協同發展機制,支持城鎮青年到人才緊缺領域就業。發揮就業創業服務機構、產業企業園區、青年之家、青年活動中心等各類平臺作用,探索組織青年職業訓練營、就業訓練工場,支持城鎮青年參加職業指導、職業體驗、創業實踐、志愿服務等活動,增強城鎮青年職業發展能力。實施“青年就業啟航計劃”,對城鎮長期失業青年開展實踐引導、分類指導和跟蹤幫扶,促進其進入市場就業創業。為城鎮困難失業青年提供就業援助。(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發展改革委、團省委)
9.促進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和脫貧人口穩定就業。深化勞務協作組織化程度,健全與勞務輸出集中區域對接協調機制,促進勞動力跨區域有效對接,發展勞務組織和經紀人,推動農民工有序外出就業。依托地方特色產業、重點行業,分批培育打造一批“湘”字號特色勞務品牌,增強地方特色勞務影響力和市場競爭力。提升農民工就業能力,實施新生代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廣泛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崗位技能提升培訓、技能幫扶培訓、創業創新培訓等多種形式的培訓。開展“湘融湘愛”農民工關愛行動,促進農民工市民化融合,大力支持家政服務業發展。積極開發縣域內就業崗位,為農村勞動力創造更多就地就近就業機會。加大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積極推廣以工代賑,廣泛組織當地農村勞動力參與工程建設和維護。優化農業農村創業環境,加強創業孵化基地、農民工返鄉創業園等載體建設,加大農民工創業扶持力度,引導有資金、有技術、有信息的各類返鄉入鄉人員到農村創新創業。完善政策扶持、就業服務、技能培訓、權益維護“四位一體”工作機制,推動農民工在社會保障、公共服務、權益維護等方面與城鎮居民享受同等待遇。逐步探索制定城鄉雙向流動的戶口遷移政策,確保外地和本地農業轉移人口進城落戶標準一視同仁,推動在城鎮穩定就業生活、具有落戶意愿的農業轉移人口便捷落戶,加快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健全農村脫貧人口就業幫扶的長效機制,鞏固和拓展就業扶貧成果,保持脫貧人口就業領域的扶持政策、資金支持、幫扶力量總體穩定,優先幫扶脫貧人口穩崗就業。深挖全省產業工人定向培養基地潛力,定期定向為重點企業培養輸送優秀產業工人,穩定脫貧勞動力外出務工規模。舉辦“留在家鄉、建設家鄉”定期送崗等專項就業服務活動,延續對就業幫扶車間、基地補貼支持政策,開發更多“家門口”就業崗位,適當加大鄉村公益性崗位開發力度,健全“按需設崗、以崗聘任、在崗領補、有序退崗”管理機制,為脫貧人口創造就地就近就業機會。(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農業農村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商務廳、省鄉村振興局)
10.加強退役軍人就業保障。落實安置政策,壓實屬地安置責任,完善退役軍人安置工作,提高安置質量。優化退役軍人安置方式,探索市場化安置改革,實現多渠道、多元化安置。將退役軍人按規定納入現有就業服務、教育培訓等政策覆蓋范圍,探索推開“先入校回爐、再就業創業”的模式,鼓勵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報考高職院校,落實招收、培養、管理等方面扶持政策。積極優化創業環境,指導扶持退役軍人理性創業、成功創業,以創業帶就業。緊密圍繞服務鄉村振興、推進產業升級等國家戰略,跟蹤開展主要方向和重點領域的退役軍人創業扶持工作,鼓勵引導有創業意愿和創業能力的退役軍人返鄉入鄉創業。支持退役軍人自主就業,實施“兵支書”協同培養工程,促進退役軍人到民營企業、鄉村基層就業。設立退役軍人就業實名臺賬,強化退役軍人服務中心(站)就業服務功能,及時提供針對性服務。(責任單位:省退役軍人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11.統籌其他重點群體就業。完善退捕漁民就業扶持政策,鼓勵企業吸納退捕漁民就業,支持退捕漁民自主創業、靈活就業。深化退捕漁民安置保障“雙聯”“雙包”工作機制,強化兜底保障,確保有就業意愿、有勞動能力但未就業的退捕漁民實現動態清零。落實婦女平等就業政策,實施湘女素質提升工程,推進湘妹子能量家園工程建設,加強對脫貧婦女、留守婦女等群體的技能培訓、就業幫扶力度。完善殘疾人就業支持體系,落實殘疾人按比例就業制度,優先為殘疾人提供職業技能培訓,扶持殘疾人自主創業,加強殘疾人勞動權益保障。調整完善就業困難人員認定標準,健全就業困難人員就業援助機制,規范公益性崗位安置,按照“一人一檔”“一人一策”要求,為就業困難人員提供精細化服務和就業援助,加強對就業幫扶效果的跟蹤與評估,確保零就業家庭動態清零。在對申請或已享受社會救助的家庭進行經濟狀況核算時,應充分考慮家庭成員就業成本等增加的剛性支出因素,適當扣減就業成本。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就業困難人員納入最低生活保障、臨時救助范圍,落實鄉鎮(街道)臨時救助備用金制度。積極開發老齡人力資源,發展“銀發經濟”。(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民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財政廳、省鄉村振興局、省婦聯、省殘聯)
(四)促進勞動者技能素質提升,全面增強就業能力
12.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深入實施技能提升行動,以企業自主培訓、市場化培訓為主要供給,以政府補貼培訓為有益補充,構建資源充足、布局合理、結構優化的培訓組織實施體系。實施技能培訓增效工程,著力打造“湘技湘能”職業技能培訓品牌。圍繞全面落實“三高四新”戰略定位和使命任務,支持“五好園區”創建,聚焦重點產業,服務重點企業,對接企業需求,突出“高精尖缺”技能人才培訓,開展以訂單式、定向式、定崗式為主要形式的職業培訓,加快建設適應我省經濟高質量發展的新時代產業工人隊伍。積極發展生活服務業從業人員技能培訓,廣泛開展新業態新商業模式從業人員技能培訓。以就業為導向,面向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城鎮登記失業人員、高校畢業生、城鄉未繼續升學應屆畢業生、脫貧人口、殘疾人、退役軍人等就業重點群體廣泛開展就業技能培訓,幫助其掌握一技之長,儲備職業技能,促進充分就業。面向農村勞動者、返鄉農民工、新生代農民工、脫貧人口等群體做好鄉村振興技能人才職業技能培訓。建立職業培訓補貼與就業狀況相掛鉤、與勞務品牌相銜接的評估機制,推行項目制培訓,提高職業培訓補貼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監管制度,采用信息化管理手段,大力推進“制度+科技”“人防+技防”全方位立體監管體系,全面加強培訓資金使用監管,確保培訓資金安全和效能。(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農業農村廳、省民政廳、省退役軍人廳、省鄉村振興局、省總工會、省殘聯)
13.加快職業教育和技工教育發展。以產業轉型升級需求為引導,堅持資源布局、辦學模式、財政經費配置、教育效果考評等以市場為導向,重構職業教育,對接國家戰略、區域戰略和市場需求,統籌各類人才培養。突出學校定位和辦學特色,強化專業設置、招生計劃、經費撥款、就業狀況聯動,加快培養經濟社會發展急需人才,提升職業技術教育服務經濟社會發展能力。推行科教融合、產學研用協同育人的人才培養模式,把創新創業教育貫穿人才培養全過程。推行“學歷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制度,實施現代職業技術教育質量提升計劃,建設一批高水平職業技術院校和專業,推動職業技術教育提質培優。健全職普融通機制,穩步發展職業本科教育,實現職業技術教育與普通教育學習成果雙向互通互認、縱向流動。支持和規范社會力量興辦高質量職業技術教育,增強職業技術教育適應性。大力發展技工教育,構建與經濟發展相適應的現代技工教育體系,圍繞重點產業建設一批優質技工院校和專業,著力培養創新型、應用型、技能型人才。優化技工院校區域布局,加大技師學院建設力度,加快高水平技工院校建設。支持職業院校舉辦技師學院、技工學校,國有企業、大型企業、龍頭企業參與舉辦或直接舉辦技工學校,指導規范民辦技工學校。統籌技師學院與高等職業院校招生政策,技師學院辦學經費按照高等職業院校標準統籌解決。建立技工院校教師榮譽制度,加強教師隊伍能力建設。切實保障技工教育資金投入。探索中國特色學徒制,深化產教融合、校企合作。(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14.強化高技能人才培養。強化人才培養就業導向,健全人才培養與產業發展聯動預警機制,增強人才培養前瞻性。優化高校學科專業布局,著力培養創新型、應用型、技能型人才,及時減少、撤銷不適應市場需求的專業。加大數字人才培育力度,適應人工智能等技術發展需要,建立多層次、多類型的數字人才培養機制。建設學習型社會,構建服務全民終身學習的教育體系。促進繼續教育高質量發展,建立統一的高等學歷繼續教育制度,暢通在職人員繼續教育與終身學習通道。規范發展非學歷繼續教育,創新發展城鄉社區教育。支持企業大力開展技能人才培養,規范使用企業職工教育經費。定期舉辦“技行三湘、能創未來”湖南職業技能大賽,緊貼我省重點產業、重要項目和技能崗位緊缺職業開展技能競賽,打造技能人才成長成才快速通道。(責任單位: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15.加強職業技能培訓基礎能力建設。推動各類培訓主體發展,構建以職業院校(含技工院校)、公共實訓基地、職業技能培訓機構和行業企業為主的多元培訓載體。發揮職業院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的基礎作用,支持開展補貼性培訓。著力推進公共實訓基地共建共享,支持符合條件的市縣建設一批公共實訓基地,加快形成布局合理、點面結合、精準有效、機制健全的公共職業技能培訓基礎設施網絡。對接世界技能大賽和國家技能大賽標準,加強職業技能競賽基地建設,提升湖南技能大賽整體水平,推動職業技能競賽成果轉化。建設一批國家級、省級技能大師工作室。有效增加培訓供給,強化職業技能培訓供需對接,廣泛調動企業職工培訓中心、職業院校和各類社會培訓機構等培訓主體積極性,滿足不同層次勞動者的培訓需求。(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
16.推進技能人才管理制度改革。實施技能人才評價提質擴面行動,完善以技能人才職業資格評價、職業技能等級認定、專項職業能力考核為主要內容的多元評價體系,為我省培育產業急需的高技能人才提供支撐。加強技能人才評價和評價質量的監管,規范技能人才評價機構的執業行為。推行社會化職業技能等級認定,鼓勵企業在國家職業技能等級框架范圍內增加技能崗位等級層次。加強技能評價機構監管,提升技能等級認定規范化水平,積極推進技能人才“新八級”試點。加快構建資歷框架,暢通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及技能人才的職業發展通道。(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五)加強人力資源市場體系建設,推進全方位公共就業服務
17.推動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實施產業園區建設、骨干企業培育、人力資源服務產品培植三項計劃,誠信主題建設、人力資源市場監管、人力資源市場供求信息監測、行業自律規范四項行動,推進國家級、省級人力資源服務產業園協同發展。推動人力資源服務與其他產業的深度融合,運用大數據、云計算、互聯網、人工智能新技術,促進人力資源服務業創新發展、融合發展。制定促進我省人力資源服務業高質量發展的意見,建設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人力資源市場體系,逐步形成覆蓋市場運行發展全過程的法制體系。探索國家級人力資源服務出口基地建設,支持建設一批零工市場。建立全省人力資源公共服務信息化平臺,探索構建以信息共享為基礎、以信息公示為手段、以信用監管為核心的市場誠信體系。培育人力資源服務業骨干企業、規范勞動力市場內容,以打造優質勞動力供需平臺。(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市場監管局)
18.健全公共就業服務體系。通過技術創新和制度創新的雙輪驅動,提高公共服務的質量和效率。大力推進基層平臺能力提升行動計劃實施,落實工作人員輪訓、培訓要求,配齊配優基層平臺工作隊伍。加強職業指導、職業信息分析、創業指導等專業化、職業化隊伍建設,組織動員各類人民團體、群眾團體參與提供公共就業服務,支持社會組織提供公益性就業服務。實施就業服務質量提升工程,健全戶籍地、常住地、參保地、就業地公共就業服務供給機制,全面落實基層平臺就業失業登記、就業援助等工作職能,打造“10”分鐘服務圈、“20”分鐘就業圈、“30”分鐘培訓圈,促進城鄉勞動者均等化享受高效、便捷的公共就業服務。提升公共就業服務精準度,詳實掌握轄區內勞動力資源情況,精準動態掌握勞動者就業需求,分級分類實施針對性就業幫扶服務。深入推進充分就業社區(村)建設,樹立一批充分就業典型,引領帶動城鄉公共就業服務再上新臺階。深化重點企業服務聯系制度,突出做好省內重點企業、省級產業園區常態化用工服務保障,支持各類市場主體在注冊地、經營地、用工地免費享受勞動用工咨詢、招聘信息發布等服務。全面推進“互聯網+公共就業服務”,健全完善全省統一的公共就業服務信息管理平臺、“湘就業”平臺,推動實現跨地區、跨部門數據交換和動態管理,實現基本公共就業服務“應上盡上、全程在線”。(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六)加強和諧勞動關系建設,持續提高就業質量
19.健全勞動關系協調機制。實施勞動關系“和諧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動計劃,全面提升勞動關系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加強協調勞動關系三方機制建設,健全政府、工會、企業代表組織共同參與的協商協調機制。推動企業建立多種形式的民主參與、民主監督、民主決策新機制,提升企業與勞動者溝通協商的制度化程度。完善以職工代表大會為基本形式的企業民主管理制度,引導中小企業依法成立工會組織,在中小企業集中的地方推動建立區域性、行業性職工代表大會。穩妥推進集體協商集體合同制度。加強勞動關系形勢分析和風險監測預警。(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總工會、省企業和工業經濟聯合會、省工商業聯合會)
20.優化勞動者就業環境。積極推動創造有尊嚴、有幸福感的體面勞動環境。暢通勞動力和人才社會性流動渠道。加快破除妨礙勞動力和人才市場化配置和自由流動的障礙,搭建橫向流動橋梁、縱向發展階梯,形成合理、公正、暢通、有序的社會性流動格局。合理增加勞動報酬。健全工資決定、合理增長和支付保障機制,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增加勞動者特別是一線勞動者勞動報酬,實現勞動報酬與勞動生產率基本同步提高。完善工資指導線、企業薪酬調查和信息發布制度,健全最低工資標準調整機制,實施企業薪酬指引計劃。積極推行工資集體協商制度。健全勞動、知識、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由市場評價貢獻、決定報酬的機制。改革完善體現崗位績效和分級分類管理的事業單位薪酬制度。深化國有企業工資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完善國有企業市場化薪酬分配機制。營造良好勞動環境。實施工傷預防五年行動計劃。建立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壓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深入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持續加強礦山、冶金、化工等重點行業領域塵毒危害專項治理,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推動簡單重復的工作環節和“危繁臟重”的工作崗位盡快實現自動化智能化,加快重大安全風險領域“機器換人”。加強勞動者社會保障。健全覆蓋全民、統籌城鄉、公平統一、可持續的多層次社會保障體系,實施全民參保計劃,積極促進靈活就業人員和新就業形態從業人員等參加社會保險。加快發展企業年金和職業年金,探索建立個人養老金制度,積極發展補充養老保險。加快推進失業保險省級統籌,鞏固工傷保險省級統籌。建立適合我省新業態用工特點的職業傷害保障模式,推進新就業形態人員職業傷害保障工作試點。完善社會保障經辦服務體系建設,建立與養老保險全國統籌相適應的經辦服務體系,推進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接續順暢便利。(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公安廳、省財政廳、省應急管理廳、省國資委、省總工會)
21.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開展清理整頓人力資源市場秩序專項行動,依法查處招聘過程中的虛假、欺詐現象,強化勞務派遣用工監管。健全勞動合同制度,鼓勵企業與勞動者簽訂長期或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加強對勞動密集型企業、中小微企業和重點行業勞動用工指導。督促企業依法落實工時制度,保障勞動者休息休假權益。建立健全勞動人事爭議調解仲裁法律援助協作機制,重點做好農民工、工傷職工和孕期、產期、哺乳期女職工的調解仲裁法律援助工作。推進勞動保障監察“兩網化”平臺建設,強化大數據分析能力和監控預警功能,提高執法效能。完善欠薪治理長效機制,持續推進根治拖欠農民工工資工作。努力促進就業公平,逐步消除民族、種族、性別、戶籍、身份、殘疾、宗教信仰等各類影響平等就業的不合理限制或就業歧視,保障婦女在就業創業、職業發展、技能培訓、勞動報酬、職業健康與安全等方面的權益。鼓勵用人單位制定有利于職工平衡工作和家庭關系的措施,依法協商確定有利于照顧嬰幼兒的靈活休假和彈性工作方式。建立投訴處理機制和聯合約談機制,及時糾正含有歧視內容和不合理限制的招聘行為。健全司法救濟機制,依法受理涉及就業歧視的相關起訴。在各類校園招聘活動中,不得設置違反國家規定的有關歧視性條款,不得將畢業院校、學習方式(全日制和非全日制)等作為限制性條件。積極推進畢業生就業體檢結果互認。(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高級人民法院、省教育廳、省公安廳、省司法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省交通運輸廳、省水利廳、省市場監管局、省總工會、省企業和工業經濟聯合會、省工商業聯合會)
(七)健全失業監測預警機制,防范化解規模性失業風險
22.加強失業監測預警。加強就業失業統計監測體系和人力資源市場供求動態監測體系建設,健全預測預警、分級響應、上下聯動的工作機制,提高風險監測預警能力。抓好就業常規統計,開展分市州勞動力調查,重點監測高校畢業生、農民工、脫貧勞動力等重點群體就業失業情況,探索建立就業崗位調查制度。密切關注宏觀經濟走勢變化,加強規上企業、重大項目、去產能、環保治理涉及企業用工監測,提高失業風險監測預警能力,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做到早發現、早處置、早解決。推進大數據在就業統計監測領域的應用,加強移動通信、鐵路運輸、社保繳納、招聘求職等大數據比對分析,建立就業形勢季度會商機制,科學研判就業形勢。推動縣級以上政府進一步完善失業風險預警制度。(責任單位:國家統計局湖南調查總隊、省統計局、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省生態環境廳、省通信管理局)
23.完善失業風險應對處置機制。健全風險應對處置機制,制定分級政策儲備和風險應對預案制度。注重網絡輿情研判,穩妥管控敏感輿情,加強正面輿論引導。嚴格執行企業規模性裁員程序,指導企業依法依規制定和實施職工安置方案。對群體性突發事件,迅速啟動應急預案,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態擴大,堅決守住不發生大規模失業和群體性失業的底線。加強失業登記、職業指導、職業介紹、職業培訓、生活保障聯動,及時足額發放失業保險金、失業補助金,充分發揮保生活基本功能作用,有效發揮防失業、促就業功能作用。及時將符合條件的困難失業人員,按程序納入低保、特困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等社會救助保障范圍,保障其基本生活。加快勞動者知識和技能更新速度,積極應對人工智能等智能化技術應用對就業的影響。(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委宣傳部、省民政廳、省科技廳、省國資委)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切實承擔本地區促進就業工作的主體責任,政府主要負責人為本地區就業工作第一責任人。各級就業工作領導小組要充分發揮作用,健全宏觀管理和統籌協作機制,形成工作合力。(責任單位:省就業工作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
(二)強化考核監督。進一步完善定期調度通報制度,加大對就業工作督促檢查力度。督促推進就業政策落實服務落地專項行動,主動向社會公布政策、服務、機構三項清單,推動惠企利民政策加快落地見效。加強對就業政策實施效果的跟蹤調查評估。健全就業目標責任考核機制,建立更加充分更高質量就業考核評價體系,對落實穩就業保居民就業政策措施工作力度大、促進重點群體就業創業等任務完成好的地區給予表揚激勵。(責任單位: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省政府督查室)
(三)加大投入保障。對規劃確定的重點任務,各級人民政府要落實就業資金投入責任。統籌用好就業專項資金、失業保險基金等各類資金,科學合理編制預算,積極調整優化支出結構,加強資金監管和支出績效評價,確保各項穩就業保居民就業政策落地落實。健全就業領域投融資機制,引導帶動金融資本和社會資本在返鄉入鄉創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術教育、就業服務等方面發揮更大作用。(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地方金融監管局、人民銀行長沙中心支行)
(四)做好輿論宣傳。完善政策宣傳機制,采取政策解讀、新聞發布等形式,利用各類媒體媒介多渠道、多方位廣泛宣傳促進就業政策措施,擴大政策知曉度,充分釋放政策效應。宣傳推廣各地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做法和制度性成果,選樹一批促進就業創業工作先進典型,積極引導廣大勞動者樹立正確的勞動觀、價值觀,在全社會營造有利于就業創業的良好輿論氛圍。(責任單位:省委宣傳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
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