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十四五”自然資源發展規劃》的通知
湘政辦發〔2021〕53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湖南省“十四五”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1年8月25日
(此件主動公開)
湖南省“十四五”自然資源發展規劃
本規劃根據《湖南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綱要》編制,主要明確“十四五”時期湖南省自然資源工作的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目標,謀劃重大舉措,部署重大任務,是指導未來五年全省自然資源工作的重要依據,是提升全省自然資源治理能力的行動指南。
第一章 現實基礎和發展形勢
第一節 “十三五”時期取得的重大成效
“十三五”時期,全省自然資源系統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緊扣保護資源和保障發展的職責,奮力拼搏、積極進取,順利完成了“十三五”規劃確定的主要目標和任務,為“十四五”發展奠定了堅實基礎。
資源和生態保護取得新成就。堅決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耕地保護系列重要指示批示,完成了“大棚房”問題清理整治、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任務,堅決遏制違法侵占耕地亂象,形成強大震懾。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劃定永久基本農田4950萬畝。2020年,全省現狀耕地為5550萬畝,即可恢復耕地為468.21萬畝。統籌推進自然保護地整合優化和生態保護紅線評估調整,妥善處置生態保護紅線與礦業權和永久基本農田重疊問題,劃定生態保護紅線4.21萬平方公里。開展湘江流域和洞庭湖山水林田湖草生態保護修復試點,完成五大礦區生態保護修復主體工程、長江干流湖南段和湘江干流10公里范圍內的545個露天廢棄礦山生態修復任務。
要素保障實現新突破。強化土地要素供給,持續推進用地審批“放管服”改革,累計批準新增建設用地122.55萬畝,供應土地179.41萬畝,實現土地出讓收入9998億元。實施增減掛鉤項目269個72萬畝,貧困地區通過節余指標交易增收247.48億元。實施地質勘查項目632個,基本完成80個礦種礦產資源國情調查,雪峰山-幕阜山弧形構造帶金礦找礦取得突破,新發現大中型礦產地45處,礦產資源勘查增儲進展順利。
資源利用效率再上新臺階。創新推進存量土地處置,完成批而未供土地處置46.79萬畝,閑置土地處置26.2萬畝,工作成效和經驗在全國推介。實行園區周轉用地政策,探索“標準地+承諾制”供地模式,將節約集約用地納入省政府督查激勵范疇,圓滿完成國家下達“十三五”期間全省單位GDP建設用地使用面積下降目標任務。推進礦產資源全面節約和高效利用,主要礦種開采回采率、選礦回收率、共伴生礦綜合利用率穩步提升,大中型礦山主要礦種“三率”指標達標率達到91%。
礦業轉型發展形成新局面。省委省政府高位推進礦業轉型發展,推動出臺“1+1+4”系列政策文件,制度設計基本形成。礦業轉型發展改革試點進展順利,形成了一批可復制、可推廣的探索成果。全面開展綠色礦山建設行動,推進郴州、花垣國家級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建設,建成國家級綠色礦山65家、省級綠色礦山124家。啟動縣級砂石土礦專項規劃編制工作,大力整頓礦業秩序,加快淘汰落后產能,礦業權數量由6994家減少至3564家,形成礦山整治“三十六灣模式”和“花垣模式”,礦山結構和布局進一步優化。
改革創新增添新動能。全面完成自然資源機構改革,成立省市縣三級自然資源管理機構,建立省級自然資源督察制度,地勘單位改革和市縣兩級自然資源執法機構改革順利推進,機構、人員、職能深度融合。加大土地礦產全生命周期管理,創新測繪地理信息、地質災害防治、存量土地處置、耕地占補平衡、自然資源督察執法保障體系等工作舉措,層層傳導工作壓力,落實共同責任機制,取得較好成效。完成農村土地制度三項改革階段性任務,建立了國土空間規劃的制度框架,持續深化“多規合一”“多測合一”改革,協同審批效率顯著提升。
民生服務能力得到新提升。推行不動產登記“一窗受理、一站辦結”,不動產登記辦理時間全面壓縮至5個工作日以內。全面完成農村集體土地確權登記,基本完成農村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房地一體確權登記。地質災害綜合防治能力不斷增強,核銷地質災害隱患5482處,12.95萬戶43.72萬人的生命財產安全得到保護。完成1:2000基礎數據庫建設和湖南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網(HNCORS)提質建設,面向社會無償提供地理信息成果641.3萬幅278.28TB,價值76.95億元。衛星應用技術體系建設初見成效,應急測繪保障能力穩步提升,測繪地理信息產業發展迅速。
“十三五”時期,我省從國土資源事業邁向自然資源事業,資源管控力、工作執行力、管理支撐力明顯增強。通過兩年多平穩轉換、繼承發展,積累了寶貴經驗,深化了規律性認識:一是始終堅持黨對自然資源工作全面領導,保持正確政治方向;二是始終堅持人與自然和諧共生,尊重自然、順應自然、保護自然;三是始終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高站位處理好保護與發展關系;四是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切實維護最廣大人民群眾根本利益;五是始終堅持改革創新,在直面問題中提升自然資源治理能力;六是始終堅持清正廉潔公道正派,著力營造干事創業良好氛圍。
第二節 面臨的形勢
從全球看,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國際力量對比深刻調整,國際環境日趨復雜,不穩定性不確定性明顯增加。從國內看,我國已轉入高質量發展階段,繼續發展具有多方面優勢和條件,同時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仍然突出,完成碳達峰、碳中和目標任務艱巨。從湖南看,全省大力實施“三高四新”戰略,建設現代化新湖南既面臨重要戰略機遇,也面臨較大風險挑戰。
未來五年,經濟社會發展對資源要素保障剛性需求沒有改變;人民群眾對優美生態環境強烈訴求沒有改變;自然資源保護與利用底線約束沒有改變。有利的是,在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指導下,全省上下保護意識顯著增強,節約集約利用水平穩步提升,科學技術在自然資源管理領域應用日益廣泛,機構改革后的自然資源治理效能逐步顯現,在國省重大戰略實施中推動自然資源高質量發展具備良好條件。同時也要清醒看到,實現減污降碳協同增效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責任重大,推進產業結構、能源結構、用地結構調整時間緊迫,統籌保護資源與保障發展的壓力依然較大,自然資源利用效率有待更大提升,優化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任重道遠,人均耕地量少、地質災害隱患點多、礦業轉型迫切、改革創新不足,現代測繪供給與需求不完全匹配,治理能力現代化還存在短板弱項。必須增強機遇意識和風險意識,深刻認識新發展階段新特征新要求,準確識變、科學應變、主動求變,以確定性工作應對不確定性形勢,不斷推進全省自然資源事業取得新發展。
第二章 總體要求
第一節 指導思想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湖南重要講話精神和對自然資源工作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貫徹執行省委省政府決策部署,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服務“三高四新”戰略實施,以推動高質量發展為主題,以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為主線,以改革創新為根本動力,以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為根本目的,統籌保護資源和保障發展,強化創新思維、系統思維、科技思維、法治思維,強化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和自然資源全生命周期管理,著力提升自然資源治理能力,著力高效服務保障現代化新湖南建設、著力推動人與自然和諧共生,更高質量、更可持續保護和利用綠水青山,在新征程上奮力譜寫湖南自然資源事業發展新篇章。
第二節 基本原則
——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黨對自然資源工作的全面領導,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牢記“國之大者”,不斷提高把握新發展階段、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的能力和水平,為實現高質量發展提供根本保證。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人民主體地位,始終做到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優化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增強地質災害綜合防治能力,提升不動產登記、測繪地理信息等公共服務水平,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
——堅持新發展理念。貫徹“穩進高新”工作方針,把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貫穿自然資源事業發展全過程和各領域,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治理,嚴守生態保護紅線、環境質量底線和資源利用上線,實現更高質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續、更為安全的發展。
——堅持深化改革創新。堅定不移推進自然資源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破除制約高質量發展的體制機制障礙,深化制度創新、科技創新、協同創新,加強自然資源治理能力現代化建設,持續增強事業發展動力和活力。
——堅持系統觀念。加強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謀劃、戰略性布局、整體性推進,統籌發展和安全兩件大事,更好發揮自然資源保護和保障作用,著力固根基、揚優勢、補短板、強弱項,注重防范化解重大風險挑戰,實現經濟、社會和生態效益相統一。
——堅持目標引領。聚焦“三個高地”定位和“四新”使命,正確處理保護與發展、人與自然關系,全面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為大力實施“三高四新”戰略提供高質量的資源要素保障。
第三節 主要目標
1.“十四五”發展目標
——高質量發展的資源要素保障能力全面加強。自然資源市場化配置效率顯著提高,高質量發展用地需求應保盡保,優勢礦種保障能力明顯提升,新增建設用地規模控制在國家下達目標內,采礦權數控制在3000個以內,其中砂石土礦控制在1500個以內。
——以耕地保護為核心的自然資源保護體系更加完備。“耕地占補平衡”全面落實,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統修復力度不斷加強,生產礦山全部達到綠色礦山標準,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面積不低于國家下達目標,生態保護紅線面積不少于4.21萬平方公里,森林覆蓋率不低于59%,森林蓄積量不少于7.1億立方米,自然保護地面積比例穩定在11%左右。
——高品質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格局基本形成。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全面建成,生產、生活、生態空間協調度明顯提升,主體功能區戰略落地實施,建設用地結構和布局進一步優化,城鄉建設用地面積和國土開發強度控制在國家下達目標內。
——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水平明顯提升。資源總量管理、科學配置、全面節約、循環利用的模式和管控體系基本建立,單位GDP建設用地使用面積下降率達到國家下達目標,大中型礦山比例達到30%以上。
——自然資源資產改革取得階段性成果。自然資源資產家底基本摸清,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基本明晰,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委托代理制度初步建立,全域全類型國土空間用途管制制度基本建立。
——自然資源現代化治理體系更加完善。土地全生命周期管理機制更加健全,用地全程一體化監管、自然資源監測保護及督察執法保障體系全面建成,自然資源治理能力顯著提升。
——群眾在自然資源領域的獲得感更加充實。自然資源和不動產登記實現全覆蓋,地質災害綜合防治體系更加科學完備,測繪地理信息服務水平全面提升。
——自然資源領域“數字政府”基本完成。全面推動自然資源工作數字化轉型,基本實現改革系統化、資源數據化、業務標準化、審批平臺化、應用網絡化、服務便捷化目標,力爭成為全國自然資源系統“數字政府”建設標桿。
2.2035年遠景目標
歸屬清晰、權責明確、監管有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全面形成,資源有償使用和生態補償制度全面實施,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權益充分彰顯。自然資源要素市場化配置制度建立健全,價格市場決定、流動自主有序、配置高效公平的現代化要素市場體系基本形成。以空間規劃為基礎、以用途管制為主要手段的國土空間開發保護制度全面完善。生態安全屏障進一步穩固,綠色產業結構和生產、生活方式廣泛形成。國土空間品質、生態保護質量、資源利用效率達到全國先進水平,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
第三章 強化建設現代化新湖南資源要素保障
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完善用地保障模式,優化資源要素配置,提高資源利用效率,全力支撐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
第一節 保障實施“三高四新”戰略用地需求
助力“三高四新”戰略落地實施。強化國土空間和資源要素保障,優化全省產業空間布局,加快產業園區整合優化,保障實體經濟發展空間,助力打造國家重要先進制造業高地。注重引進新技術、新材料、新裝備,推進自然資源科技創新和融合發展,發揮好測繪地理信息基礎保障作用,助力打造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科技創新高地。深化自然資源管理和自然資源要素市場化配置改革,在保護資源上監管從嚴、在保障發展上簡政放權,不斷提高服務質量和效率,助力打造內陸地區改革開放高地。
保障重大項目用地需求。堅持“用地跟著項目走、項目跟著規劃走、規劃跟著省委省政府戰略走”,全力服務保障全省先進制造業“八大工程”、科技創新“七大計劃”、改革開放“五大行動”和“制造強省重點建設項目”等重大項目合理用地需求。優先保障重大基礎設施、重點民生實事和重大產業項目順利落地。在控制建設用地總量的前提下,以項目落地作為配置計劃的依據,切實保障有效投資用地需求。強化用地計劃省級分類統籌配置,對基礎設施、產業項目、公共服務、民生工程等四類項目全部由省級保障。對鐵路、高速公路、水運、機場、水利等國家和省級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優先保障耕地占補平衡指標。
保障產業園區用地需求。推行“周轉用地+標準地+彈性供地”產業園區用地政策,根據產業園區近三年平均供地水平,分類預安排新增建設用地周轉指標。推行彈性年期出讓、先租后讓、租讓結合等多種工業用地供應制度,降低工業企業用地成本,更好服務產業發展。
保障鄉村振興用地需求。縣鄉級國土空間規劃預留不少于10%的建設用地指標,重點支持鄉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需求,助力打造“接二連三”全產業鏈。省級每年安排至少10%新增建設用地指標保障鄉村公共設施、公益事業、鄉村產業等鄉村建設用地。對農村村民住宅建設合理用地應保盡保,單列用地指標。
第二節 推進土地要素市場化配置
建立現代土地市場體系。制定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實施辦法,建立健全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加強政府調節與監管,初步建立產權明晰、市場定價、信息集聚、交易安全、監管有效的土地二級市場,基本形成一、二級市場協調發展的現代土地市場體系。探索利用集體建設用地和企事業單位自有閑置土地建設租賃住房,保障新增租賃住房合理用地需求。落實住宅用地和儲備土地信息公開制度。加強公示地價體系建設和管理,依法做好基準地價和標定地價定期確定和更新。完成交易平臺搭建、交易規則制定,提升土地市場監管和服務能力,加強市場信用體系建設,健全土地市場運行機制。
擴大國有土地有償使用范圍。完善公共服務項目用地政策,鼓勵將可以使用劃撥土地的能源、環境保護、保障性安居工程、養老、教育、文化、體育及供水、燃氣供應、供熱設施等項目納入有償使用范圍。完善省直管土地資產處置政策,鼓勵以有償使用方式對改制的國有企事業單位進行土地資產處置,顯化土地資產價值。推進國有農用地使用制度改革,完善國有農用地土地等級價體系,加強農用地價格評估與管理,探索在農墾改革區內有償使用國有農用地。
第三節 落實最嚴格的節約集約用地制度
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發揮成片開發政策和計劃調節作用,科學核定城鎮新增建設用地規模,逐步減少農村建設用地規模,有效控制新城新區和開發區無序擴張。在省級以上開發園區繼續開展“標準地+承諾制”改革試點,建立土地精細化供應管理體系,服務“五好”園區建設。強化土地開發強度剛性約束,分行業制定產業項目用地投入產出強度指導標準,推進以地控稅、以稅節地、“畝均效益”綜合評價,落實單位GDP建設用地使用面積下降率的控制要求。完善“承諾供地時間+逾期公告撤批”制度,堅決防止新增批而未供土地。
積極盤活存量用地。統籌運用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等手段,因地制宜盤活農村存量建設用地。規范有序推進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加強規劃統籌和政策引導,建立完善經濟激勵機制,形成形式多樣的改造開發模式。完善建設用地“增存掛鉤”機制,促進批而未用土地有效利用。加強開發區土地節約集約利用評價,將考核結果作為開發區評優、擴區、升級的重要依據。持續開展自然資源節約集約示范縣創建活動,推廣節約集約用地經驗做法。
第四章 落實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
從保障國家糧食安全高度,扛起糧食生產政治責任,采取“長牙齒”的硬措施,著力加強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
第一節 編制實施耕地保護國土空間專項規劃
編制實施省市縣三級耕地保護國土空間專項規劃,根據建設占用計劃落實占補平衡指標,并依托村莊規劃層層傳導和落實耕地保護責任。開展耕地后備資源調查評價,在嚴格保護生態前提下,統籌協調退耕還林還草和耕地開發,科學劃定宜耕后備資源范圍。完善永久基本農田及儲備區劃定成果,統籌永久基本農田核實整改補足和城鎮開發邊界劃定工作,優先劃定永久基本農田,允許以“開天窗”的形式對城鎮開發邊界內的永久基本農田予以保留,對調出的現狀永久基本農田中的非耕地、不穩定利用耕地,在穩定利用的耕地中補足。明確耕地利用優先序,永久基本農田重點用于發展糧食特別是水稻生產,一般耕地主要用于糧食和油菜、蔬菜、棉花等農產品生產及飼草飼料生產。耕地在優先滿足糧食和食用農產品生產基礎上,適度用于非食用農產品生產并嚴格監管。大力推進全域土地綜合整治和高標準農田建設,確保“好”耕地數量穩步上升,可長期穩定利用耕地總量不再減少。依據專項規劃制定年度新增建設占用耕地和補充耕地計劃。
第二節 全面落實“耕地占補平衡”
規范管理耕地數量、水田規模和糧食產能三類指標庫,實行建、管、用相對獨立運行。建設用地審查報批時,嚴格執行無耕地指標停審批制度,確保先補后占、占一補一、占優補優、占水田補水田。全面推行耕地動態監測占補平衡,對農民建房、違法用地等占用耕地但未落實占補平衡的,以縣為單位相應扣減或凍結補充耕地指標。依據新增耕地平均成本和占用耕地質量狀況等,適時調整耕地開墾費標準和補充耕地指標交易指導價格。堅持以縣域自行平衡為主、省域內調劑為輔,落實補充耕地任務。省級繼續按一定比例統籌市縣新開發的補充耕地指標,優先用于省級以上重點建設項目耕地占補平衡。
第三節 全程監管新增耕地開發
健全新增耕地監管機制,對土地開發、增減掛鉤、土地綜合整治、高標準農田建設等所有新增耕地項目立項和指標確認嚴格把關。進一步規范補充耕地項目立項和復核。全程監管新增耕地開發,實行立項、驗收、核查等全流程監管,確保新增耕地真實可靠。嚴格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項目管理,產生的新增耕地指標與耕地占補平衡指標無差別管理。加強耕地質量調查評價與監測,規范耕地質量等別評定和建設占用耕地耕作層剝離再利用。
第四節 嚴格控制建設占用耕地
科學核算全省年度用地規模和建設占用耕地規模,建立用地審批與耕地保護專項規劃、后備資源潛力、指標使用進度掛鉤制度,進一步釋放存量,嚴控增量。實施建設用地總量和強度雙控行動,嚴格落實建設用地總量、國土開發強度、單位GDP建設用地使用面積下降的目標任務,以節約集約用地緩解建設占用耕地壓力。及時更新和完善建設項目用地控制標準體系,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禁止和限制使用耕地名錄,對尚未明確控制標準和確需超標準建設的項目,將占用耕地情況作為重要評價指標,在報批前組織開展建設項目節地評價。對占用耕地超過一定規模或比例的項目,必須進行耕地保護專項論證和節約集約用地評價。準確把握國家明確的允許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重大建設項目范圍,從嚴規范永久基本農田不可避讓性論證和補劃工作,強化永久基本農田特殊保護。嚴格農轉用審批管理,對已核發用地預審和選址意見書的建設項目,在用地報批階段,點狀、塊狀建設項目所占耕地規模和區位原則上不予調整,線性建設項目選址發生局部調整,占用耕地規模較用地預審時增加超過一定比例的,從嚴論證選址調整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嚴格控制耕地轉為林地、園地等其他類型農用地,嚴禁違規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種樹挖塘,對耕地實行特殊保護和用途管制。
第五節 加強耕地保護督察執法
聚焦各級黨委政府及相關部門履行自然資源管理責任特別是耕地保護責任情況,建立“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上下聯動”共同責任機制,嚴格落實耕地保護黨政同責要求。組織開展市縣“田長制”試點,推進以“田長制”為基礎的耕地保護網格化監管。開展年度地方政府耕地保護責任考核,考核結果作為生態文明建設目標評價考核、領導干部問責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重要依據。嚴厲打擊各類違法亂占耕地行為,加大省級督察督辦和案件查辦力度,確保亂占耕地一畝不讓。加強自然資源與紀檢監察、檢察、法院、公安、審計、發展改革等單位和部門執法聯動,推動各類違法亂占耕地行為的公益訴訟、刑事立案、行政執法、問責追責實現制度化、常態化。完善濫占、破壞耕地行為全民監督舉報獎勵制度,鞏固“大棚房”問題專項清理整治、違建別墅問題清查整治成果,穩妥推進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專項整治。完善耕地保護約束激勵機制。
第五章 建立優勢互補的空間格局
堅持一張藍圖干到底,加快構建國土空間規劃體系,整體謀劃國土空間保護、開發、利用和修復,落實建設現代化新湖南空間要求,推動形成高質量發展的國土空間布局。
第一節 構建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新格局
優化國土空間總體布局。筑牢“一江一湖三山四水”生態安全格局;以打造優質農產品供應基地為重點,構建以長株潭都市農業區、環洞庭湖平湖農業區、湘中南丘崗節水農業區和湘西山地農業區為主體的“四區一基地”現代農業格局;打造以長株潭現代化都市圈為核心,以岳陽、衡陽副中心城市為主體,以京廣、滬昆、渝長廈三大經濟帶為依托,以重要區域性中心城市為節點的“一圈一群三軸多點”城鎮發展格局;依托綜合交通廊道,打造“三縱五橫四網一中心”全域開放空間;基于湖湘特色,塑造“紅色、綠色、古色”魅力人文空間。在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制線”基礎上,增劃“歷史文化保護、資源利用”兩條控制線,更好保護湖南紅色文化旅游資源、強化資源與要素保障。
推動主體功能區戰略在市縣精準落地。優化調整主體功能定位,合理劃分城鎮化發展區、農產品主產區、重點生態功能區,在縣域主體功能單元基礎上,制定重點區域名錄,形成“3+X”(城鎮化發展區、農產品主產區、重點生態功能區+重要文化與景觀功能區、特別振興區、自然保護地、重點開發鄉鎮等重點區域)新主體功能分區體系。健全分類分區引導機制和實施監管長效機制,推動完善財政、產業、生態環境等配套政策和差異化績效考核制度。
深化與國家區域發展戰略聯動。充分利用長江經濟帶區域發展優勢,緊密對接粵港澳大灣區、積極對接成渝地區雙城經濟圈和北部灣經濟區,加快湘贛邊區域合作示范區建設,構建高水平對外開放新格局。以“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為導向,依托長江水系,主動對接融入長江中游城市群建設,建設中部地區崛起的重要增長極,引導長江和湘江沿岸資源整合,推進岳陽長江經濟帶綠色發展示范區建設,推動長江經濟帶高質量發展。引導湘南湘西承接產業轉移示范區、郴州國家可持續發展議程創新示范區在對接粵港澳大灣區中展現新作為。
第二節 推進以人為核心的新型城鎮化
優化城鎮化空間格局。合理確定城市規模、人口密度、空間結構,發揮中心城市和城市群帶動作用,形成都市圈、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的新型城鎮化空間格局。深入推進長株潭區域一體化建設,將長株潭都市圈打造成為中部地區高質量發展核心增長極。編制長株潭綠心中央公園總體城市設計,圍繞“保值增值”,打造具有世界影響的城市群生態綠心、彰顯湖湘特色的長株潭中央客廳、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公園綜合體。大力支持岳陽、衡陽兩個省域副中心建設。推進區域中心城市及區域性城鎮群建設,到2035年,培育超大城市1個、Ⅱ型大城市(人口在100-300萬)11個,中等城市(人口在50-100萬)、Ⅰ型小城市(人口在20-50萬)55個。推進以縣城為重要載體的城鎮化建設,加強中心鎮建設。實施城市更新行動,優化城鎮空間結構,統籌城市地上地下空間開發利用,加強15分鐘高品質生活圈規劃,強化城市風貌管控。進一步優化建制鎮規劃,加強鄉鎮公共服務能力建設,建設宜居、宜業、宜養、宜游的田園式、城鄉復合體式衛星城鎮。
創新新型城鎮化配套政策。健全城鎮建設用地增加規模同吸納農業轉移人口落戶數量掛鉤機制,積極實行新增建設用地計劃省級統籌,推動建設用地資源向中心城市和重點城市群傾斜,使優勢地區有更大發展空間。引導特色產業在資源環境承載力強、發展潛力大的中小城市和縣城布局,加大產業園區城鎮化功能改造,推進產城融合。充分運用市場機制盤活城鎮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
第三節 以村莊規劃助推鄉村振興
分類推進村莊規劃編制。統一村莊名錄、統一技術底圖、統一技術支撐、統一編制要求、統一平臺標準,穩步有序推進“多規合一”實用型村莊規劃編制,對有條件、有需求的村莊實現村莊規劃全覆蓋,鼓勵鎮(鄉)村一體編制規劃。按照城郊融合、農業發展、生態保護、特色保護、集聚提升五大類,優化調整村莊功能分類,重視保留鄉村風貌和田園風光,保護紅色文化,科學布局村民居住點、公共服務設施、基礎設施、人居環境整治、特色資源開發。實施村莊規劃編制基礎支撐工程。積極推進實施鄉村規劃師制度,探索建立村莊規劃實施“聯絡員”和“監督員”制度。完善鄉村規劃許可、分區準入、清單管理等用途管制制度。
強化鄉村振興政策保障。深入貫徹落實鄉村振興戰略,實施鄉村建設行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對脫貧地區繼續實施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節余指標跨省域調劑和省內流轉政策。規范公共利益征地和成片開發征地,積極探索實施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完善盤活農村存量建設用地政策,實行負面清單管理,優先保障鄉村產業發展、鄉村建設用地,探索城鄉產業融合發展新模式新機制。按照國家要求,制定保障和規范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用地實施細則,引導具備一定規模的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用地向城鎮開發邊界內集聚。大力支持現代種養業、現代種業、鄉村富民產業、農產品加工流通業、鄉村新型服務業、生態循環農業、農村人居環境整治、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探索靈活多樣的供地新方式,屬于分散布局的,可以按照點狀用地模式辦理用地手續。
第四節 建立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強化監督實施
構建四級三類國土空間規劃體系。統籌編制省市縣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合理劃定“三條控制線”,協調推進耕地保護、地質災害防治、生態保護修復、基礎測繪、礦產資源等專項規劃和長株潭、環洞庭湖、湘江等區域性、流域性專項規劃編制,結合實際編制鄉鎮國土空間規劃,強化總體規劃對相關領域專項規劃的指導約束作用。有序推進城鎮開發邊界內詳細規劃編制,力爭實現全覆蓋。建立規劃編制審批、實施監管、法規政策和技術標準體系,健全規劃建設用地規模預留和規劃“留白”機制,加強國土空間規劃行業管理,強化資信評價。
強化規劃實施監管。整合自然資源規劃管控數據,完善國土空間“一張圖”,加強對各類國土空間開發利用行為的動態監測和評估預警。建立規劃實施評估調整制度,定期對國土空間規劃實施情況進行全面評價和動態調整完善。實行規劃全周期管理,建立規劃編制、審批、修改和實施監督全程留痕制度。建立規劃實施考核機制,將國土空間規劃執行情況納入自然資源督察執法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
嚴格國土空間用途管制。以國土空間規劃為依據,建立生態、農業、城鎮空間管控單元體系,分類制定用途管制實施細則,推動用途管制向全域全類型國土空間拓展。確立生態保護紅線優先地位,實行嚴格管控,發揮生態保護紅線對國土空間開發的底線作用。研究制定“剛性”與“彈性”相結合的國土空間準入正負面清單,實行差異化的空間準入。以“多規合一”為基礎,統籌規劃、建設、管理三大環節,深入推進“多審合一、多證合一”。嚴格規劃許可管理,推行在城鎮開發邊界內的建設實行“詳細規劃+規劃許可”的管制方式,在城鎮開發邊界外的建設實行“詳細規劃+規劃許可”和“約束指標+分區準入”的管制方式。推進用途管制信息化建設,提高規劃許可審批效率。建立用途管制評估糾錯機制,動態評估年度計劃、空間準入、轉用審批和許可制度執行情況,推動評估結果反饋處理和用途管制糾錯。
第六章 加強自然資源統一調查監測
全面履行自然資源統一調查監測職責,依托“1+N”衛星監測體系(自然資源變化情況常規監測+違法用地、耕地數量、耕地使用、農民建房、無證采礦、生態保護紅線等專題監測及其他專項監測),推進自然資源監測常態化,推動調查監測成果廣泛應用和社會化服務,有力服務全省高質量發展。
第一節 統籌開展自然資源調查
對外發布第三次國土調查成果,常態化開展自然資源變化情況年度調查和成果更新,保證調查成果現勢性。圍繞生態文明建設、“三高四新”戰略實施、耕地保護和鄉村振興,開展耕地、濕地、森林、草原、水(含地下水)、地下資源、地表基質等自然資源專項調查和耕地后備資源、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資源潛力、建設用地開發利用程度、損毀土地等管理服務調查,進一步查清各類自然資源質量、結構、生態功能以及相關人文地理信息等。
第二節 常態化開展自然資源監測
實施衛星遙感動態監測,利用衛星遙感影像比對,開展土地利用在內的各類自然資源變化情況監測,按需開展耕地保護、違法用地、農民建房、無證采礦、國土空間規劃實施、生態保護紅線、城鎮開發邊界、生態修復、重要河湖、地理國情監測等專題監測。根據需要組織開展應急監測。實施多源數據綜合監測,多角度、多層次分類劃定監測網格區,綜合應用光學衛星遙感、雷達、無人機等多源數據對重點區域和重點對象開展精細化綜合監測,探索開展自然資源固碳家底監測。
第三節 加強監測結果分析評價共享應用
開展調查監測成果統計分析評價。研究建立自然資源分析評價指標體系和方法模型。在宏觀上,立足自然資源調查監測成果,疊加相關的經濟社會、人文地理等信息,開展歷史關系分析、現狀評估和規律探尋,開展自然資源戰略分析;在微觀上,結合自然資源管理實際,采用基本統計分析和綜合分析評價相結合方式,開展國土空間規劃實施、耕地資源保護成效、建設用地、生態修復治理成效、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等分析評價,用分析評價成果檢驗工作成效、推動問題整改、優化工作舉措。
推進調查監測成果應用服務。大力推進調查監測成果省市縣鄉四級在線業務化應用,服務自然資源管理各項工作。健全與生態環境、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農村、林業、統計、電力等部門數據共享交換機制,逐步形成“一家出數據、大家用數據”工作格局。制定涉密調查監測成果脫密脫敏清單,建立調查監測成果發布機制,擴大社會化應用服務效益。
第四節 健全調查監測支撐體系
推進三維立體時空數據庫建設,以數字高程模型、數字表面模型等基礎地理信息為基底,加快國土調查、自然資源監測、地質調查等各類調查監測成果的數據融合,逐步建成標準統一、相互關聯、實時更新、可量測的全省自然資源三維立體時空數據庫及配套管理系統,實現自然資源的一體化三維管理。研究制定調查監測數據庫標準和衛星監測圖斑提取、外業核查、耕地后備資源調查等技術規程,推進自然資源調查監測工作標準化。加強調查監測裝備能力建設,加大自然資源部南方丘陵區自然資源監測監管重點實驗室建設。深入開展變化圖斑智能提取關鍵核心技術攻關,強化雷達、高光譜等新型遙感技術探索應用,拓展“互聯網+”、區塊鏈、大數據等技術應用研究,構建“天-空-地-網”一體化自然資源調查監測技術體系。
第七章 推進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改革
堅持因地制宜、積極探索,以確權登記為基礎,以落實產權主體為關鍵,統一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職責,加快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高效的自然資源資產產權制度。
第一節 健全以所有權委托代理為核心的資產管理制度
完成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權委托代理機制試點。編制省人民政府、市州人民政府代理行使所有權的自然資源清單和縣級人民政府經法律授權代理行使所有權的自然資源清單,明確委托代理的資源類型和范圍、行權主體、權利、責任、義務等。探索建立包括調查監測、確權登記、清查統計、資產核算、儲備管護、處置配置、收益管理等在內的受托資源資產全鏈條所有權管理體系。根據我省資源稟賦和社會經濟發展實際,探索實現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等自然資源和國家公園等生態系統的委托管理目標。
切實承擔和履行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的責任與義務。建立資產規劃使用和管護制度,著力實現資產保值增值,維護資產安全。落實國有自然資源資產報告制度,構建范圍明確、分類科學、報告與報表相輔相成、實物量與價值量相結合的報告體系,接受人大監督。督促受委托主體依法履行所有者職責,落實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制度,充分發揮自然資源公益訴訟的追責、追償作用。
落實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所有者權益。完善自然資源價格體系,適時制定和調整土地、礦產等自然資源基準價,完善自然資源資產價格形成機制。探索構建統一規范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收益管理制度,研究提出各級政府間收益分配比例和支出結構調整建議。提高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配置效率,對經營性資產堅持發揮市場配置的決定性作用,對公益性資產通過引入競爭規則并加強政府的引導作用,實現政府與市場作用有效結合。加強對所有者職責履行和所有者權益維護情況的監督,探索建立監督考核評價機制,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制度性成果。
第二節 推動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
開展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清查。充分集成各類自然資源調查成果,完成全民所有土地、礦產、森林、草原、濕地、水流等六類自然資源調查。形成涵蓋數量、質量、用途、分布等資源屬性和價格、成本、收益、使用權等資產屬性的自然資源資產本底數據集。開展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平衡表編制試點,整體反映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家底狀況。開展自然資源地籍調查,并關聯不動產登記信息和取水排污許可、生態紅線、國土空間規劃等公共管制信息,形成自然資源資產地籍調查成果。
全面實施自然資源統一確權登記。以不動產登記為基礎,對全省范圍內的水流、森林、山嶺、草原、荒地、灘涂以及探明儲量的礦產資源等自然資源的所有權和所有自然生態空間統一進行確權登記。通過確權登記,清晰界定各類自然資源資產的產權主體,劃清全民所有和集體所有之間的邊界,劃清全民所有、不同層級政府行使所有權的邊界,劃清不同集體所有者的邊界,劃清不同類型自然資源的邊界。在實現全省自然資源首次登記基礎上,開展日常性的變更、更正、注銷等登記工作,逐步實現常態化管理。逐步建立全省統一的自然資源確權登記數據庫,并納入不動產登記數據庫,實現有效銜接和融合。
第三節 建立統一的不動產登記體系
推進全省“一庫一平臺”建設。利用“數字政府”建設契機,以國土空間“一張圖”為基礎,在統一流程、統一事項和統一數據標準基礎上,建設完善全省統一的不動產登記信息管理基礎平臺,實現業務辦理、權籍數據、檔案資料、電子證照、信息共享交換、業務監管、綜合統計分析、登記人員、登記平臺的一體化管理。完成全省各級各類不動產登記數據清理、整合、匯交、遷移和存儲,構建全省統一的數據庫,實現數據標準統一、內容全面、覆蓋全省、互通共享、實時更新。深化省級信息共享和應用服務推廣,做好登記數據日常統計分析和抵押融資、市場交易、稅費征繳等專題統計分析,為政府決策和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數據支撐。
加強不動產登記標準化規范化建設。完善不動產登記標準化操作規程和服務規范體系,建立健全崗位責任、行風評價、考核評估等監督制度,積極推進窗口規范化建設。加大登記質量和效能監測力度,建立全類型、全過程登記業務監測體系,加快制訂不動產登記權籍調查操作規范和糾紛調處制度。積極推進不動產登記法治化建設,開展不動產登記地方立法調研論證,制訂出臺《湖南省不動產登記條例》。
加快不動產登記便利化建設。建設完善全省統一的“一窗辦事”平臺,推動“互聯網+不動產登記”向更高層級發展,并積極向銀行、開發商和中介機構端口延伸,實現所有登記業務“全程在線、一網通辦”和抵押登記“不見面辦理”。加強不動產登記信息平臺與省“互聯網+政務服務”一體化平臺對接,推廣電子證照應用,打造全省“一站式”服務網。全面實施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證”改革,積極構建部門協同、流程優化、平臺互聯、全程監管和誠信約束的工作體系,從根本上解決房地產辦證難問題。
推進不動產登記向農村延伸。全面完成農房一體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妥善解決主體資格、權屬來源等歷史遺留問題,完善手續,實現“應登盡登”。組織開展宅基地地籍調查,建立從鄉村規劃、用地審批、農用地轉用、執法到登記發證、土地征收的全生命周期協同工作機制。進一步加強鄉鎮登記服務點建設,規范日常登記發證。規范開展林權不動產登記和糾紛調處,加快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納入不動產統一登記。
第四節 顯化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價值
加強自然資源儲備體系建設。探索將單一土地儲備擴大到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儲備。加大儲備土地資產管護力度,定期清查核實各地儲備土地情況,將土地儲備情況納入各級政府向同級人大報告的全民所有自然資源資產報告。嚴格土地儲備規模管控,組織編制年度國有建設用地儲備和供應計劃,發揮調控土地市場和穩定房地產市場的作用。推進片區收儲和綜合開發,優化儲備土地來源結構。探索省本級土地儲備,創新收入實現機制。優化省直管土地資產處置程序,探索作價出資入股等多種處置方式,盤活省直管土地資源資產。
探索自然資源領域生態產品價值實現機制。適時開展相關試點工作,探索政府主導、企業和社會各界參與、市場化運作、可持續發展的生態產品價值實現路徑。總結推廣典型案例,因地制宜制定支持政策和激勵措施,積極引導各地根據本地實際開展生態產品價值實現工作。
第八章 實施國土空間生態保護修復
堅持規劃引領、目標導向,科學布局和組織實施生態修復工程,著力提高生態系統自我修復能力,增強生態系統穩定性,推動形成國土空間生態保護修復新格局。
第一節 健全生態保護修復制度體系
編制國土空間生態保護修復規劃。開展國土空間生態狀況調查評價,分區域、分時序、分重點調查全省生態資源的分布、規模和質量,形成統一的生態本底數據。根據調查成果,準確識別自然生態系統存在的主要問題和薄弱環節,科學診斷生態系統受損情況。合理劃分生態修復區,明確各分區生態修復主攻方向,選取最優的生態修復措施。依據省級國土空間規劃確定的主體功能分區和生態安全格局,統籌編制省、市兩級國土空間生態保護修復規劃,明確生態修復目標和主要任務,部署生態修復重大工程。
構建生態修復共同治理體系。發揮生態保護修復規劃統籌引領作用,推動形成區域協調、部門協同、多元主體參與的生態修復長效機制。健全生態修復責任機制,區分界定地方各級事權,明晰生態修復相關責任主體,按照“誰開發誰保護、誰破壞誰治理”的原則,強化企業治理主體責任和政府監管屬地責任。按照“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通過政策激勵,吸引各方投入,推動形成市場化運作、科學化治理的生態修復模式。
完善生態修復支撐體系。建立生態修復項目儲備庫并實行動態管理。建設生態修復監測監管平臺,對重點生態功能區、生態脆弱敏感區的變化情況和生態修復重大工程實施情況進行監測。研究制定生態修復技術標準、規范規程。鼓勵生態修復技術創新,總結推廣先進適用生態修復技術,加快突破生態修復技術瓶頸。
第二節 統籌山水林田湖草沙整體保護修復
提升國家生態安全屏障質量。落實全國重要生態系統保護和修復重大工程總體規劃,做好與國家長江重點生態區、南方丘陵山地帶生態保護修復重大工程的銜接。區分輕重緩急,組合運用保護保育、自然恢復、輔助再生、生態重建修復模式,以保護生態環境、提供生態產品為重點,提升國家重點生態功能區和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服務功能,構筑國家生態安全屏障骨架。
實施“一江一湖三山四水”生態保護修復。加強長江岸線湖南段生態保護修復,推進長江大保護。開展洞庭湖區域洪水調蓄與生物多樣性生態保護修復,加強洞庭湖和長江整體的水利聯系,提升區域生態產品供給能力。開展武陵-雪峰山區、南嶺山地帶生物多樣性與水源涵養生態保護修復和羅霄-幕阜山區生物多樣性生態保護修復,加快區域生態廊道建設,推進長株潭城市群生態綠心提質,確保生態網絡結構完善。統籌“四水”流域綜合修復治理,實現清水入湖、清流出湘。
第三節 推進全域土地綜合整治
有機銜接鄉村建設行動。以鄉鎮或若干行政村為實施單元,按照村莊規劃確定的約束目標和用途管制要求,科學劃定農業生產、生活、生態空間。針對耕地細碎化、空間布局無序化、土地資源利用低效化、生態質量退化等問題,以及農業農村發展所需要的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歷史文化保護等,實施全域規劃、整體設計、綜合治理,以土地綜合整治為平臺,服務鄉村產業發展,夯實鄉村振興基礎。
有序實施全域土地綜合整治。開展農用地整理,統籌推進宜耕后備資源開發、高標準農田建設、旱地改水田以及農田基礎設施建設,為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和發展現代農業創造條件。推進農村建設用地整治,統籌農房建設、產業發展、公共服務、公益事業、基礎設施、生態保護等各項用地,有序復墾廢棄農村宅基地、工礦廢棄地、零星散亂的農村建設用地以及其他低效閑置建設用地,為城鄉統籌發展提供用地保障。實施鄉村環境整治和生態保護修復,全面提升自然和人文景觀功能,改善農村人居環境,促進美麗鄉村建設。
第四節 加強礦山生態修復
推進歷史遺留廢棄礦山生態修復。開展專項調查,加強歷史遺留廢棄礦山開采邊坡綜合整治、土地復墾、地形重塑、地質災害治理、水資源修復、生態植被重建,恢復礦區生態環境。探索“礦山+生態園區”“礦山+科普+休閑”“礦山+特色文化小鎮+美麗鄉村”、礦山公園等修復模式,有效改善礦區周邊群眾生產生活生態環境。到2025年,歷史遺留礦山土地復墾率達60%以上。
強化在建與生產礦山生態保護修復。對礦山企業落實生態修復責任情況實施全程監管,引導礦山企業積極落實“邊生產、邊修復”責任。需關閉的礦山,所在地市、縣人民政府應明確礦山生態保護修復責任主體及治理時限。探索利用市場化方式開展礦山生態修復,在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規定的情況下,礦山可吸引社會資本參與采礦權范圍內的礦山生態保護修復,并依法保護投資方合理收益。
第九章 推動礦業轉型發展
堅持生態優先、保護優先,聚焦生態和安全兩大主題,聚焦服務保障民生需求和優勢礦種高附加值開發,推動綠色、安全、開放、協調的礦業轉型新發展。
第一節 強化礦產資源源頭管控
完成全省礦產資源開發利用現狀調查,全面掌握80種礦產資源數量、質量、空間分布及開發利用狀態。動態調查評價資源稟賦較好、經濟發展急需、產業基礎良好的礦產資源利用現狀和開發潛力。編制實施新一輪礦產資源總體規劃、戰略性礦產勘查專項規劃、縣級砂石土礦專項規劃,全面落實國土空間管控和礦業轉型發展要求。擬定戰略性礦產資源清單,編制戰略性礦產勘查實施方案,推進戰略性礦種勘查,適時更新和調整戰略性礦產清單目錄。嚴格規劃審批、實施、修改程序,強化礦產資源開采總量控制,落實勘查開采規劃分區管控,實施不同礦種差別化管理,從規劃環節開始推動礦產資源勘查開采向精深加工轉變、向高附加值礦業產業經濟轉變。在做好傳統地質調查工作的同時,積極拓展生態地質調查、自然資源綜合地質調查等。按照自然資源部儲量管理改革部署,做好新標準下礦產資源儲量轉換、動態監測、適時更新工作。
第二節 規范礦業權管理
合理設置礦業權。全面實行礦業管理、生態修復“雙負責”制度,逐礦落實規劃和項目環評、排污許可制度,統籌用礦、用地、用林審批。規范財政出資勘查項目管理,嚴格控制投放商業性探礦權,地質勘查重點轉向民生所需礦產、新興能源和戰略性礦產,以及水文地質、工程地質、環境地質等工作領域。優化采礦權結構,除國家戰略礦種、附加值高、為產業配套以及保障民生需求情形外,不再新設采礦權,規范已設采礦權延續,加快淘汰落后產能,到2025年底全省采礦權數量控制在3000宗以內,其中砂石土礦采礦權數量不超過1500宗。
嚴格礦業權管理。全面推行礦業權競爭性出讓和“凈礦”出讓,完善礦業權出讓起始價定價機制。加快推進以砂石土礦為重點的露天開采礦山專項整治行動,依法分類處置各類自然保護地、生態保護紅線范圍內礦業權,按“三十六灣模式”或“花垣模式”持續整治整頓“小、散、亂、污”礦山,推動礦產資源規模化、集約化開發利用。健全與應急管理等部門協調聯動和信息共享機制,實時發現、嚴厲打擊“超深越界”等違法勘查開采行為。
第三節 加快綠色礦山建設
構建綠色礦山建設長效機制。健全政府引導、部門協作、企業主建、第三方評估、社會監督的綠色礦山建設工作體系,優化綠色礦山建設標準,完善配套激勵政策。總結和推廣礦業轉型發展改革試點經驗,實施綠色礦山建設三年行動,生產礦山全部達到湖南省綠色礦山標準,基本形成環境友好、高效節約、管理科學、礦地和諧的礦山綠色發展新格局。推進郴州、花垣國家級綠色礦業發展示范區建設,充分發揮示范引領作用。推薦一批省級示范礦山入選國家級綠色礦山名錄。
規范綠色礦山建設要求。嚴格審查開采方法、選礦工藝等礦產資源綜合開發利用方案,切實提高礦產資源開發利用準入門檻。以柿竹園、七寶山、水口山、瑤崗仙、香花嶺、寶山等大中型礦山為重點,加強共伴生、低品位、尾礦資源的綜合回收利用。加強“三率”指標考核。大力推廣先進適用技術,鼓勵礦山企業自主創新和技術改造,提高生產工藝、技術和裝備水平。
第四節 推進優勢礦產資源產業發展
支持省屬國有礦企整合我省優勢礦產資源,引導省內頭部礦企通過強強聯合、兼并重組、境外并購和投資合作等方式,收購或控股一批勘查、開采、選冶加工企業,促進規模化、集約化經營。針對不同的優勢礦種,實施不同的產業發展政策,培育一批我省優勢礦種的特色礦企。建立優勢礦產交易平臺,提高全省礦業企業行業地位,實現從產品優勢到市場優勢的轉型,提高湖南優勢礦產話語權。
第十章 增強地質災害綜合防治能力
堅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落實“兩個堅持、三個轉變”,充分依靠科技進步和管理創新,加快推進地質災害防治“兩庫兩預警兩提升”(農村房屋地質災害隱患庫和城鎮開發邊界內重點地質災害隱患庫、綜合性監測預警和普適型監測預警、提升基層地質災害氣象預警預報能力和群眾地質災害自我防范能力)工程,強化地質災害防治,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第一節 建立地質災害隱患庫
開展地質災害高精度調查評價。綜合考慮孕災地質條件和經濟社會因素,合理劃定地質災害重點防治區。結合第一次自然災害風險普查,在全省高、中易發區所在的89個縣市區,部署開展1:10000地質災害調查和風險評價,基本查明地質災害隱患發育特征和成災規律。在高精度調查基礎上,根據自然屬性、社會屬性和行政管理邊界,合理劃定地質災害風險區,編制風險區劃圖和防治區劃圖,納入國土空間“一張圖”,指導城鄉建設、優化用地布局。
建立完善地質災害隱患庫。以1:10萬地質災害調查、1:5萬地質災害詳查、農村臨坡切坡建房調查成果為基礎,初步建立覆蓋全省的農村房屋地質災害隱患庫及城鎮開發邊界內重點地質災害隱患庫。及時將1:10000地質災害調查和風險評價、日常地質災害隱患巡查排查、突發性地質災害調查等成果納入地質災害隱患庫。通過大數據管理平臺,推動地質災害隱患“識別到戶”、防治措施“宣傳到戶”、發災風險“預警到戶”。落實汛期“三查”制度,分類分級管控地質災害風險隱患。
第二節 提升群專結合監測預警能力
分類建設綜合性和普適型監測預警系統。建設要素齊全、精度較高的綜合性監測預警系統,對特大型和大型地質災害隱患點部署開展綜合性監測預警。建設成本較低、實用性較強的普適型監測預警系統,對威脅較多、近期變形較明顯的中小型地質災害隱患點,結合實際部署開展普適型監測預警。探索推進地質災害隱患自動化監測、智能化預警、信息化管理和精準化服務。
精細化預警預報地質災害氣象風險。構建國家-省-市多級聯動的多尺度區域地質災害氣象預警模型,進一步健全部門會商和預警聯動機制,創新預警預報方式方法,開展分級分類預警預報,提高時效性和精準度。壓實縣鄉村防治主體責任,完善群測群防管理辦法,優化“人防+技防”防治網絡,暢通地質災害防治“最后一公里”。充分利用電視、廣播、短信、微信等手段,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宣傳教育,提升群眾地質災害自我防范能力。
提升地質災害防治科技水平。依托湖南省自然資源政務平臺,建設地質災害防治綜合信息平臺,集成指揮調度、氣象預警發布、信息推送、宣傳教育的多種功能,實現省市縣三級互聯互通、共享共用,提高地質災害防治信息化水平。加強地質災害防治技術研究,融合北斗衛星、低空無人機、激光雷達測量(LiDAR)、合成孔徑雷達干涉(InSAR)等技術手段,提升地質災害早期識別、風險區劃與管控、監測預警能力。建設地質災害隱患識別分析中心,加強分析識別技術攻關,構建基于智能化、標準化的無線傳感監測網絡,逐步形成全省地質災害隱患早期識別技術體系。
第三節 加大地質災害綜合治理力度
推進地質災害隱患治理。對由自然因素引發的穩定性差、威脅人數多、潛在經濟損失大、難以實施避險移民搬遷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采取削坡減載、坡面支擋、截排水等技術手段實施工程治理,及時消除隱患。對由人類工程活動引發的地質災害,按照“誰引發、誰治理”的原則,依法確定責任主體,限期完成治理任務,消除風險隱患。
做好排危除險和避險移民搬遷。對規模小、危險性大、治理措施相對簡單的地質災害隱患點,采取投入少、工期短、見效快的排危除險措施,及時消除或減緩地質災害威脅。對查明的危險程度高、治理難度大、治理效益差的地質災害隱患點,結合生態移民、新農村建設實施避險移民搬遷。
實施地質災害技防建設工程。推進省市縣三級地質災害防治技術裝備保障能力建設,配置空天地一體化數據采集、傳輸、通訊、指揮等防治現代化專業裝備,提升地質災害防治信息獲取、通信保障、數據分析和技術支撐能力。為群測群防員配備升級基礎性裝備。
第四節 健全地質災害防治體制機制
健全完善地質災害防治責任體系。按照“屬地管理、分工負責”的原則,壓實地方政府地質災害防治主體責任,構建政府領導、部門協同、上下聯動、全社會共同參與的地質災害防治機制。
健全完善地質災害防治指揮體系。加快指揮體系信息化建設,構建省市縣縱向三級和橫向自然資源、應急、氣象、水利等部門互聯互通的指揮聯動機制,充分發揮地質災害防治指揮體系的領導指揮和統籌協調作用。
健全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支撐體系。按一市一隊、一縣市區一對口技術隊伍的模式,健全省市縣三級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支撐體系,打造一支業務精干、能快速提供全方位技術服務的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支撐隊伍。
健全完善地質災害防治技術標準和制度體系。編制地質災害調查評價、監測預警、工程治理、風險管控等技術要求和標準規范,形成符合我省實際的地質災害防治標準體系。健全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農民建房地質災害風險簡易評估等相關制度,形成完善的地質災害防治制度體系。
第十一章 推動測繪地理信息全面轉型升級
堅持需求引導、精準服務,深刻把握測繪地理信息發展規律,深化測繪地理信息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有力支撐自然資源管理和各行各業需求,高效服務生態文明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
第一節 夯實測繪地理信息發展基礎
完善升級現代測繪基準體系。優化湖南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網(HNCORS)布局,增強基準站網信號強度和有效定位范圍。推進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軟硬件國產化升級改造,兼容北斗三號全球衛星導航系統,打造湖南省北斗應用技術研究創新高地。開展水準路線聯測和組網平差,動態巡查維護測量標志,優化似大地水準面精化模型,推進平面、高程、重力控制網的三網深度融合,構建全省統一的三維、動態、高精度的現代測繪基準。
多源聯動獲取遙感影像數據。持續完善遙感影像統籌機制,提高衛星遙感影像獲取頻次,加強航空攝影工作協同,建設遙感影像共享池。適度超前研發引進遙感影像智能分析系統,利用“衛星云遙”打造一站式搜索引擎。積極對接國家相關衛星遙感應用機構,主動參與新型遙感產品設計和典型應用示范,建設省級衛星遙感產品地面檢校場。
推進新型基礎測繪體系建設。在做好全省1:10000地形圖和市縣城鎮開發邊界內1:500地形圖生產更新的基礎上,以“滿足要求、貼近需求”為導向,推進新型基礎測繪體系和實景三維湖南工程建設,建立以實景三維湖南為核心的新型基礎測繪產品體系,帶動生產組織體系、標準政策體系、技術支撐體系和應用服務體系的全面重構。按照“試點驗證、按需精化、以用促建、省市聯動”的思路,基本建成覆蓋全面、更新及時、管控精準、立體直觀、承載力強的實景三維湖南和省級統籌、聯動更新、開放共享、按需服務的湖南省新型基礎測繪體系。
第二節 拓展測繪地理信息應用服務
強化衛星遙感應用服務。統籌推進省、市兩級衛星應用技術中心建設,做好省市縣三級衛星遙感、航空影像數據共享服務。立足保障服務自然資源調查評價、確權登記、用途管制、生態修復、開發利用、督察執法等領域的基礎上,持續做好耕地保護、糧食種植、河湖岸線、綠心管控、森林消防、環境污染、地質災害等方面衛星監測服務,積極拓展衛星應用領域。完善全省典型地物光譜庫、光學遙感影像數據解譯樣本及專家知識庫,提高遙感影像地物分類識別、變化監測、定性分析、快速響應能力。健全“1+14+X”衛星遙感應用體系(包括1個省級主中心、14個市級分中心、X個行業部門服務中心及其他企事業服務節點的衛星遙感應用體系),推動創建航空航天遙感應用示范省。
提升北斗衛星導航定位服務。建立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建設省級監管機制,堅決打擊非法建設行為。充分吸收消化現有衛星導航定位服務模式,加快推進北斗高精度位置服務平臺優化升級,組建省內定位站網聯盟,探索省際協同服務解決方案,聯合周邊省份開展跨省無縫漫游協同服務,進一步增強服務保障能力。不斷探索北斗三號衛星導航定位應用于自然資源領域的技術解決方案,加強與相關科研院校衛星導航研究中心數據共享與協同創新,推進位置大數據分析和應用服務,開發多種類、信息化、體系化的高精度位置服務產品。開展毫米/厘米/分米/米級實時定位增強互聯網數據服務標準化、接口化研究。
豐富測繪地理信息公共產品。充分利用測繪地理信息資源,不斷優化改造“天地圖·湖南”,保持內容動態更新和可視化展示,大力推進測繪地理信息政務服務和公眾服務。深化數字(智慧)城市建設,探索數字孿生城市建設,推進智慧城市時空大數據平臺建設。更新完善系列標準地圖,優化地圖在線服務,開發地圖應用新產品,增強公益性地圖保障能力。加強航空航天遙感科普、先進測繪技術和裝備、典型測繪成果的應用展示,增強用戶體驗式服務。
推進地理信息大數據產業化應用。制定地理信息大數據開放目錄,有序開放數據。建立數據開發聯盟,加快地理信息大數據與各行業融合,培育數據分析挖掘市場,豐富數據資源、數據產品和數據服務。建立數據確權、數據認證、數據監管、數據定價、數據安全等數據交易管理標準,推動數據要素有序流動。支持湖南地理信息產業園搭建平臺,開展湖南大數據交易。
加強應急測繪保障服務。進一步加強應急測繪組織體系、工作體系、指揮體系、保障體系建設,完善應急測繪預案,建立突發事件分級響應制度。成立由省級應急測繪保障隊伍、市州和縣市區應急測繪行動組、應急測繪專家咨詢組構成的應急測繪專業隊伍,提升應急測繪裝備水平,加強與其他部門資源共享與應急協同,常態化開展平戰結合演練,提高應急測繪快速反應能力。
第三節 創新測繪地理信息行業管理
推進測繪地理信息服務改革。推動修訂《湖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辦法》,制定出臺《湖南省測繪地理信息數據成果匯交管理辦法》,完善制度保障,強化政策引導。加快推進工程建設立項用地規劃許可、工程建設許可、施工許可、竣工驗收全流程“多測合一”,推行“業主委托、市場收費”運作模式,促進“測管分離”。
加強測繪地理信息行業管理。推動“多測合一”改革落實到縣,并貫穿工程建設項目全流程。規范測繪資質管理,強化測繪資質巡查、成果質量監督抽查、測繪安全保密檢查和測繪市場監督檢查,健全測繪市場準入退出機制,加快完成新一輪測繪資質復審換證。規范地理信息資源匯集和管理,提升“互聯網+政務服務”水平。加強測繪地理信息行業誠信管理。加強“問題地圖”排查和監管,依法查處存在損害國家主權、泄露國家秘密等嚴重問題的地圖。
第十二章 構建“數字賦能”的基礎支撐體系
堅持集約優化、開放共享、系統共建,統籌運用數字化技術、數字化思維、數字化平臺推動“數字賦能”的自然資源基礎能力建設,為自然資源治理能力和治理體系現代化建設提供有力支撐。
第一節 推進“六化”“數字政府”建設
改革系統化、資源數據化。堅持改革的系統性思維,加強制度改革、理念變革、技術革新的整體規劃,圍繞“放管服”改革、“互聯網+政務”“數字政府”建設的各項工作要求,構建“九個一”總體業務架構,推進“九大體系”建設,以刀刃向內的勇氣加快行政事項改革,推動“減事項、減時限、減環節、減資料、減次數”,做到應減盡減、能減盡減,提升群眾和企業辦事的預期性和獲得感。堅持以數字化改革推動政務管理和政務服務改革,建成全省統一的自然資源與地理空間數據庫和自然資源政務庫,建立“用數據說話、用數據決策、用數據管理、用數據創新”的全新工作機制,全面提升審批效率、監管能力、服務水平和大數據分析決策能力。
業務標準化、審批平臺化。按照自然資源數字化轉型的工作要求,建立規范化的管理標準、業務標準、數據標準和服務標準。全面梳理自然資源相關的管理制度和政策文件,建立完善標準化的文件庫和知識庫。全面梳理自然資源各類業務事項的資料清單、文書模板、辦事指南、辦理流程、辦理規則等內容,建立規范化的便民服務標準。建立標準化、數字化的審核審批規則、監測監管規則、評估評價規則、統計分析規則,推動自動化、智能化的審核審批、監測預警、綜合監管和統計分析。建設省市縣一體化的自然資源政務平臺,實現審核審批、監測監管、直報備案、統計分析、機關運轉等業務的一站式服務,做到平臺之外無審批,推動監管和服務進系統、進清單、進程序。
應用網絡化、服務便利化。全面推進數據上圖、平臺上云、服務上網,加快移動辦公系統建設,實現掌上閱、掌上辦、掌上批,全面提升內部運轉效率。聚焦辦事服務、信息查詢、政策咨詢、信息公開、投訴舉報等群眾急難愁盼的事項,全面推進便民服務改革,加快“網上大廳”、“掌上大廳”建設,做好與省政務一體化平臺的全面對接,穩步推進便民服務事項應駐盡駐,實現便民服務事項“一網、一門、一次”辦理,讓數據多跑路、群眾少跑腿,全過程接入電子監管和“好差評”系統,接受社會公眾監督。加快自然資源領域數據資源共享開放,主動做好信息公開,重點推進涉及民生保障、安全應急、公共服務和市場監管等數據向社會有序開放。
第二節 打造用地全生命周期閉環管理體系
優化用地審批服務。優化用地審查報批管理模式,完善土地利用計劃管理,健全增存掛鉤機制,更好保障重大建設項目用地需求。升級全省用地報批聯審系統,梳理和優化建設用地審批事項和流程,實現規劃、建設用地預審和規劃選址、農用地轉用和土地征收、土地儲備和供應等事項集中審批、統一辦理,確保省市縣在同一張底圖、同一個平臺上進行報批審批,提升無紙化、智能化、高效化水平,實現有效監管。做好過渡時期土地利用規劃、城鄉規劃管理。
加強土地供應管理。繼續推行存量、增量分類處置。對存量閑置土地,區分政府和市場主體原因,實行“三清單三行動”(形成政府主體閑置土地清單,實行“摘帽”行動;形成市場主體非“凈地”閑置土地清單,納入“凈地”攻堅戰,實行“攻堅”行動;形成市場主體“凈地”閑置土地清單,納入月清“三地”,實行“執法”行動)。創新促進盤活存量建設用地政策,充分運用市場機制盤活存量土地和低效用地。對新增建設用地,嚴格執行供地承諾制度,依法依程序公告撤銷限期未供應土地。優化電子監管號審核管理,加強審批供應一致性、詳細規劃合規性、“凈地”情況、土地出讓價格形成等配號前審核把關。嚴格“凈地出讓”,通過視頻監控和批后監管系統,逐宗審核擬供地塊的“凈地”狀態,確保拆遷到位、配套到位、規劃到位。
嚴格土地登記管理。聯通用地聯審系統和土地市場動態監測監管系統,實現不動產單元代碼與土地供應“電子監管號”自動關聯、自動核驗,確保審批、供應、登記信息相互一致,形成建設用地閉環管理。
規范土地儲備管理。土地儲備和園區周轉用地規模實行年度總量控制。嚴格儲備土地入庫審核,入庫土地必須完成征地拆遷和辦理不動產登記。因市場等原因流拍的土地,符合條件的經審核后可以納入儲備土地管理。強化信息監測監管,實現儲備項目入庫、在庫、出庫全流程管理,避免土地儲備成為批而未供土地的“避風港”。
第三節 打造自然資源監測保護體系
強化省級全面監測。健全“月發現、季小結、年總結”監測機制,完善“1+N”衛星監測體系,通過衛星遙感影像對全省土地利用現狀開展常規監測,對違法用地、耕地數量、耕地使用、農民建房、無證采礦、生態紅線等情況開展專題監測,分類處置監測發現問題。采取引進、創新等多種方式,持續提高變化圖斑智能提取技術和多源遙感數據一體化處理能力,在省級層面完成管理數據比對和實地核查,確保問題全發現。
創新任務督辦機制。對監測發現的問題,在省級層面形成處置意見和任務清單,每月分類交由市縣和其它部門處置,變“交問題”為“交任務”,力爭“月發現、月處置、月清零”。加強和改進案件查處工作,對所有違法用地用礦行為實行分級全立案、限期全結案,分類推進省級直接立案、提級立案和公益訴訟。
嚴格問題銷號管理。不斷完善“月清月結”標準要求,把問題整改任務分解到月,嚴格階段性“月清月結”,確保問題限期整改到位。嚴格問題銷號審核把關,健全審批管理與督察執法雙向反饋機制,落實“增違掛鉤”。暢通上下溝通銜接,注重通過問題整改銷號查找和堵塞管理環節漏洞。
第四節 打造自然資源督察執法體系
嚴格自然資源督察執法。強化政治督察,推動黨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有關重大決策部署落實落地。以例行督察和專項督察為主要督察形式,突出對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重大決策部署落實情況,突出對地方黨委政府耕地保護責任履行情況,突出對市縣國土空間規劃執行情況,突出對自然資源節約集約利用情況,突出對礦產資源管理改革推進情況進行督察,實現對自然資源和國土空間規劃全域督察。嚴格督察問責,對督察發現的重大違法違規情形,根據相關規定移送紀委監委和司法機關追究責任。提升督察執法信息化水平,推進自然資源督察信息化工作平臺建設,實現督察執法全流程信息化管理。
強化自然資源部門執法監管。推進省級督察執法一體化,整合督察執法力量,實行分片包干負責制,有效促進督察反饋問題整改落實和違法案件查處。推進市縣執法機構改革,打造過硬的自然資源執法隊伍。聚焦“月清三地兩礦”,突出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耕地保護、無證采礦三大主題,通過月調度機制,壓實省市縣三級自然資源部門主要負責人主體責任,確保違法用地用礦“分級全立案、限期全結案、依法全移交”。健全日常巡查制度,完善考核評價和責任追究機制,對工作不力的市縣黨委政府和自然資源部門,加大責任追究力度。
構建督察執法部門聯動機制。加強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與紀檢監察機關聯動,對發生土地違法案件造成嚴重后果或一年度內違法占用耕地面積比例達到15%以上的地區,嚴格按相關規定追究政府領導責任。加強與檢察院聯動,對市場主體違法占用耕地10畝以上、永久基本農田5畝以上的違法情形,損害國家利益或者社會公共利益且符合相關立案條件的,依法啟動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程序或者公益訴訟程序。加強與法院聯動,對未在法定期限內履行自然資源部門作出的處罰決定的,依法及時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加強與公安部門聯動,建立信息共享機制和執法協作機制,聯動嚴厲打擊犯罪行為。加強與審計部門聯動,將自然資源管理和違法問題線索同步移交審計部門,作為地方黨政主要領導經濟責任審計和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重要內容。加強與發改、法院、市場監管等部門聯動,將自然資源領域違法行為納入社會信用體系,全面推行“黑名單”制,實現違法信息共享互認、違法行為聯合懲戒。
第五節 完善信息化基礎設施建設
建設自然資源“一平臺”。全力打造湖南省自然資源政務平臺,對各級權限內的土地批供、不動產登記、礦權審批、資質審查、工程項目等所有數據實行省級存儲、統一運維、分級共享,加快推進現有各類管理系統貫通聯動、集成升級,完善用地全程一體化管理和自然資源監測保護、執法保障等應用模塊。
建設國土空間“一張圖”。以實景三維湖南為時空數據基底,加快建成以自然資源調查監測數據為底板的標準統一、相互關聯、實時更新、可量測的自然資源三維立體時空數據庫,全面整合國土空間規劃、土地批供、確權登記、資產清查、礦權管理、風險勘查等各類空間數據,打造覆蓋全面、更新及時、管控精準的湖南國土空間“一張圖”,作為湖南“數字政府”建設的基礎底座,對內支撐自然資源業務管理和服務,對外支撐數據共享和業務協同。
建設自然資源“一張網”。統籌促進自然資源業務在互聯網、政務外網、業務專網和保密網的協同發展和數據共享交換,按照“涉密最小化”和“需求優先、應轉盡轉、能轉盡轉”的原則,在確保業務和數據安全的前提下,推進自然資源各項業務全面向政務外網遷移,加速形成一體化的自然資源業務網絡。
建設自然資源“一朵云”。統一建設大容量、廣帶寬、雙備份并具有一定超級計算能力的自然資源“大數據云”,實現基礎設施資源的安全防護、集約共享、節約利用,為自然資源管理提供統一、安全、穩定的計算資源、存儲資源和網絡資源。
第十三章 實施保障
堅持善作善成、久久為功,加強黨對自然資源工作的全面領導,建立健全規劃實施長效機制,確保規劃確定的目標任務順利完成。
第一節 全面加強黨的領導
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牢記“國之大者”,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持續推進“不忘初心、牢記使命”常態化制度化,鞏固拓展黨史學習教育成果,落實巡察制度,確保全面從嚴治黨無禁區、全覆蓋。推進政治建設考察常態化。全面排查規劃、土地、資源、工程項目建設等領域廉政風險,及早防范、有效應對、妥善處置。
第二節 健全重大戰略實施保障機制
堅持“穩進高新”工作方針,在耕地保護、規劃管控、地災防治上求“穩”,在要素供給、礦業轉型、登記管理上求“進”,在政治站位、工作標準上求“高”,在管理模式、工作舉措上求“新”,全面推進黨建與業務深入融合。完善責任落實機制,強化“四重”工作計劃性管理,落實“五要事項”馬上辦要求,實行周報告、月調度、季點評、年考核全過程管控,將省委省政府領導批示事項及重點工作細化為重點任務清單納入辦公內控管理,逐級分解落實,確保責任到崗到人。圍繞加強要素保障與服務、服務鄉村振興戰略、服務革命老區發展、保障改善民生等方面,公開承諾辦好民生實事,切實解決群眾“急難愁盼”問題。
第三節 深入推進自然資源法治建設
健全完善自然資源法規政策體系。配合自然資源部做好《礦產資源法(修改)》《國土空間規劃法》《國土空間開發保護法》《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立法論證工作,推動我省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等相關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的立法和修訂完善工作。對不符合自然資源“兩統一”職責要求的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以及開展階段性整治出臺的政策進行清理。加強規范性文件管理,做好規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和公平競爭審查。
不斷增強依法行政能力。筑牢自然資源法治建設責任體系,落實法治建設領導責任制和行政執法責任制。依法全面履行自然資源管理職能,健全依法決策機制,梳理權力清單和責任清單,強化行政權力規范運行。加強行政應訴應復能力建設,深化“誰主辦、誰應訴應復”工作機制,落實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制度。推進行政民事公益訴訟和非訴執行,暢通自然資源違法行為處置渠道。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貫徹落實“雙隨機一公開”執法檢查。實施綜合執法、“大數據”執法,建立健全巡察制度。加強執法監督,建立健全投訴舉報、情況通報制度。配齊配強自然資源系統法制機構隊伍,全面提升法治思維和法治能力。
持續加大普法工作力度。根據全國、全省“八五”普法規劃,制定自然資源系統普法規劃。嚴格落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全面建立分級負責、協作配合的普法工作機制,健全完善自然資源系統普法責任制落實情況監督評價體系。加強自然資源相關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普及,豐富普法渠道和形式,廣泛運用新媒體普法,營造良好的自然資源法治氛圍。
第四節 持續打造高素質專業化干部隊伍
加強人才隊伍建設。聚焦“兩個維護”深化理論學習教育,堅持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第一議題”制度,將理論學習情況納入干部考核重要內容。深入開展政治建設考察,完善考察指標體系,積極探索政治建設有效途徑。深入開展全員能力提升工程,強化干部教育培訓,探索實施“互聯網+培訓”。完善以能力、實績和貢獻為導向的人才評價體系。完善選人用人工作機制,切實把政治上過得硬的干部發現出來、使用起來。健全完善考核評價機制,把干部考核作為發現使用干部的重要途徑。
深入推進機構改革。堅持優化協同高效,強化公益屬性,全面深化事業單位改革,提升整體服務保障效能。加強專業技術隊伍和咨詢委專家庫建設,積極引進自然資源領域緊缺人才。聚焦市縣兩級機構改革中干部管理體制、執法機構、分局、鄉鎮所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開展持續深入專題調研,督促指導基層改革后續工作。
第五節 強化科技創新引領作用
推進現代測繪基準維持與服務、遙感影像智能提取等關鍵技術向智能化發展,重點開展自然資源調查監測、湖南衛星導航定位基準站網(HNCORS)兼容北斗導航系統升級改造、礦山“三條邊界”適時監測、地質災害防治“兩庫兩預警兩提升”等重點領域科技創新,研發引領行業發展的新技術新方法。加強科技創新平臺建設,在基礎測繪、礦山地質災害防治與生態環境修復技術、“一湖四水”資源環境深空對地監測、礦產資源節約與高效利用、自然資源大數據開發與應用等領域創建科技創新平臺,重點支持“國土資源評價與利用湖南省重點實驗室”“洞庭湖區生態環境遙感監測湖南省重點實驗室”“自然資源遙感湖南省重點實驗室”“湖南省自然資源調查與監測工程技術研究中心”等科技創新平臺建設,提升自然資源科技創新能力。加強自然資源科普體系建設,搭建全省聯動的自然資源科普宣傳展示與教育平臺,完善各類科技創新平臺建設發展和評估考核機制。建立面向自然資源相關行業部門的科技資源信息共享平臺,優化科技資源配置,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應用。
第六節 加強規劃計劃銜接與實施
加強規劃銜接。以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重大發展戰略為目標,強化與國家自然資源發展規劃、全省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的銜接,服務保障全省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加強與全省國土空間規劃以及長株潭都市圈、城鎮體系布局、綜合交通網、歷史文化和文物保護、江河湖庫保護利用、產業園區發展布局、洞庭湖生態經濟區、湘江流域等國土空間專項規劃和部門專項規劃的銜接,共同做好自然資源要素保障和節約集約利用工作,共同扛起耕地保護、生態保護修復責任。
強化年度計劃協調。按照短期計劃與長期規劃協調配合的要求,年度計劃要落實自然資源發展規劃提出的發展目標和重點任務。將發展規劃確定的主要指標分解納入年度指標體系,設置年度目標并做好年度間綜合平衡,明確重大工程、重大項目、重大舉措的年度實施要求。
加強規劃實施管理。充分發揮湖南省國土空間規劃委員會決策指導、統籌協調作用,推動建立全省國土空間規劃體系并監督實施工作。建立科學合理的自然資源規劃實施管理機制,從源頭上引導自然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實現自然資源管理從被動向主動轉變。建立規劃任務清單,完善績效評價體系和考核辦法,將年度目標任務完成情況,納入各級自然資源部門考核體系。強化規劃實施監督檢查,督促各級自然資源部門逐項抓好落實,及時協調、化解目標任務實施過程中出現的矛盾與困難。
健全規劃實施評估機制。建立健全規劃實施年度監測分析、中期評估和總結評估制度,鼓勵開展第三方評估,加強實地調查研究,強化監測評估結果應用。規劃年度監測分析聚焦重點任務落實和年度計劃執行情況,提出改進計劃建議。規劃中期評估結合自然資源管理新變化新要求,重點評估實施進展情況及存在問題,提出推進規劃實施建議。規劃總結評估堅持目標導向和問題導向,突出展現規劃實施成效和深刻變化,統籌做好定量測算和定性評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