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湖南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穩定外貿基本盤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湘政辦發〔2020〕23號
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廳委、各直屬機構:
《湖南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穩定外貿基本盤的若干措施》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
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20年5月18日
(此件主動公開)
湖南省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穩定外貿基本盤的若干措施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統籌推進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積極有效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影響,全力穩定我省外貿基本盤,結合實際制定以下措施。
一、支持企業復工達產。加強統籌調度,幫助外貿企業解決防疫物資、用工、物流等方面的實際困難,保障外貿企業全產業鏈生產物資供應,精準有效指導和支持外貿企業復工達產。對訂單履行時間緊迫的重點外貿企業及其上下游配套企業,全力保障用工。
二、加大金融支持力度。落實金融支持實體經濟發展有關政策措施,鼓勵銀行等金融機構加大對外貿企業的資金保障力度。完善出口便利優惠融資辦法,增加風險補償金規模,適當降低風險補償啟動門檻。充分發揮出口信用保險作用,進一步降低保費費率,簡化報損和索賠程序,適當提高保費扶持比例。鼓勵外貿企業利用出口信用保險防范買方違約風險。支持進出口銀行向商業銀行提供政策性信貸資金轉貸款用于支持中小微外貿企業。
三、支持企業開展線上業務。鼓勵外貿企業加強線上營銷推廣,對入駐第三方電子商務平臺開展網絡營銷的,適當補貼服務費和推廣費。鼓勵外貿企業通過網上參展、網上洽談等方式穩市場穩客戶,支持外貿企業參加網上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廣交會)和網上境外展會。對受疫情影響未能參加重點展會且無法退回展位費用的外貿企業,繼續按政策對展位費用予以補貼。
四、加大外貿綜合服務力度。充分發揮園區外貿綜合服務中心作用,加大對外貿企業指導和服務力度,為外貿企業提供報關報檢、物流運輸、資質辦理等一站式全流程綜合服務,降低外貿企業業務成本。對外貿綜合服務中心為全省抗擊疫情提供的專項服務,給予適當支持。
五、支持外貿供應鏈平臺建設。出臺外貿供應鏈平臺支持發展政策措施,加快省級外貿供應鏈平臺建設,鼓勵市州建立市級外貿供應鏈平臺。支持外貿供應鏈平臺公司發揮資金優勢,廣泛代理中小外貿企業進出口業務。鼓勵外貿供應鏈平臺公司積極開展大宗商品和非洲非資源性產品進口。
六、推動加工貿易擴量提質。保持加工貿易政策的連續性和穩定性,幫助外貿企業穩訂單、保障用工、技術改造、降低生產成本等。支持電子信息等加工貿易產業提質增效,培育支持保稅加工等加工貿易新業態發展。鼓勵加工貿易外貿企業開拓國內銷售渠道,促進內外貿一體化發展。
七、推進外貿新業態發展。加大市場采購貿易方式省內宣傳推介力度,積極協調恢復我省市場采購貿易方式試點出口通路和運力。對疫情期間有實際跨境電商進出口業績的企業,給予一定的物流成本補貼。鼓勵共建共享海外倉,對符合條件的公共海外倉給予適當支持。支持線上跨境電商業務培訓,對業務量達到一定規模且同比增長的跨境電商企業給予適當獎勵。
八、強化物流通關保障。支持中歐班列、全貨機航線、江海航線、鐵海聯運、跨境公路運輸等國際物流通道穩定運營,暢通國際產業供應鏈。對外貿企業因疫情影響造成的滯港滯箱費給予適當補貼。推廣國際貿易“單一窗口”,落實口岸減稅降費各項措施,進一步提升貿易便利化水平。
九、加大貿易法律援助。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的方式,為受疫情影響與國外客戶發生爭議糾紛的外貿企業提供涉外法律支持,為外貿企業新簽訂單提供法律咨詢服務。加強外貿企業涉外商事法律培訓,利用調解機制化解貿易糾紛。優化原產地證、商事證明、ATA單證等辦理服務,積極協助因疫情影響無法如期履行或不能履行國際貿易合同的外貿企業辦理不可抗力事實性證明。
十、健全工作機制。由省發展開放型經濟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各有關部門協同配合,加大對應對新冠肺炎疫情穩定外貿基本盤工作的統籌協調,推動各項支持政策措施迅速落實到位。要定期對市州、縣市區穩外貿工作進行督導服務,對重點外貿企業建立聯點服務機制,及時協調解決發展中的困難和問題,推動我省外貿持續穩定發展。
以上政策措施執行期限為我省啟動重大突發公共衛生事件一級響應之日起至2020年9月30日止。國家出臺相關支持政策的,遵照國家政策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