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廳字〔2019〕28號)要求,現將省政府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報告如下。
一、2024年主要工作
(一)堅持黨的領導,法治政府建設責任扛牢壓實
1.堅持習近平法治思想引領。省政府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中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推動領導干部帶頭學習習近平法治思想。開展習近平法治思想宣講行動,扎實推進習近平法治思想“七進”工作,在湖南普法網等媒體開設習近平法治思想學習專欄,舉辦培訓班、輔導報告會和《習近平法治思想公開課》等830場次,法治工作隊伍全戰線全覆蓋培訓輪訓。制定進一步加強法學教育和法學理論研究落實舉措13條,選聘253名專家組建湖南省法治人才庫,推動“1+9+N”習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實踐基地實質性運轉。
2.切實履行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省人民政府省長高度重視法治政府建設,46次對法治工作作出批示,16次主持省政府常務會議研究政府立法、行政復議等議題60項,專題聽取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匯報,將法治政府建設納入2024年省政府工作報告重點部署,帶頭推進依法決策、依法行政,推動市縣、省直單位黨政主要負責人述法實現全覆蓋。分管副省長多次召開行政立法協調會,主持召開執法協調小組工作推進會部署推動有關工作,代表省政府向省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法治政府建設情況。
3.完善法治政府建設推進機制。落實重大事項請示報告制度,督促各地各部門及時報告年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出臺全省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措施23條,統籌推進深化法治領域改革任務65項、“法治為民辦實事”省級項目15個,探索建立“法治地圖”指標評價體系。全力配合中央依法治國辦來湘開展法治督察,首聘法治督察員109名,建立巡視監督和法治督察協作機制,實地法治督察2市、4個省直單位,探索建設省市縣“三級聯動”法治督察體系被納入中央依法治國辦改革試點。堅持數字賦能,建成全省行政執法和行政執法監督一體化平臺,完善省政府規章和規范性文件庫,推進“互聯網+監管”系統與各行業專業監管系統互聯互通。
4.增強依法行政意識。緊抓“關鍵少數”帶動“絕大多數”,落實領導干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法律法規規章清單制度,省政府黨組會議、常務會議及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集中學習各類法律法規和規范性文件50余次,舉辦法治專題講座2次,常態化開展政府常務會議“會前學法”“任前憲法宣誓”。舉辦行政復議行政審判工作同堂培訓,8.2萬人通過行政執法資格認證考試,158萬名國家工作人員學法考法,憲法和民法典宣傳、國家工作人員和青少年普法扎實推進。
(二)突出良法善治,服務發展大局見行見效
1.轉變政府機構職能。深入推進機構、職能、權限、程序、責任法定化,本輪機構改革全面完成。制定或修訂5個省政府部門“三定”規定,對5個省政府部門機構編制事項予以調整,分別賦予湘江新區、長株潭三市省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91項、22項。編制《湖南省行政許可事項清單》,開展省直部門制定權責清單試點。
2.優化政務服務。印發《關于做好新時代政務公開工作的實施意見》,發布《政務公開工作規范》湖南省地方標準,依法辦理向省政府提交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625件。持續開展“走找想促”和“送解優”活動,解決各類問題超7000個。完善“政企通”平臺,新增匯集國省市三級涉企政策0.3萬條。提質升級“一網通辦”和“湘易辦”,完成17個“高效辦成一件事”事項落地及重點事項提優增效。
3.創優法治化營商環境。出臺《湖南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和《關于持續打造“三化”一流營商環境的實施意見》,清理涉罰沒收入的地方性法規103部,廢止、修改涉及不平等對待企業政策文件288件。開展“新官理舊賬”行動,推動兌付拖欠企業賬款和獎補資金10.49億元。扎實推進“三高四新·法治護航”和“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三年行動”,依托“湖南營商碼”推行涉企執法檢查掃碼規范管理,查辦壟斷和不正當競爭案件280起。發布《重點產業鏈法律服務指引》,服務化解涉企糾紛、法律風險4.2萬個。出臺22項涉外法律服務措施,建立全國首家中非經貿仲裁院,省內律所設立海外分支機構實現零的突破,湖南(長沙)涉外中央法務區、懷化國際陸港法務區加快建設。
4.規范行政權力運行。加強清廉政府建設,推進招投標、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等專項整治。統籌規范督檢考事項,省政府系統省級層面和部門業務性督檢考事項分別同比壓減27%、81%。對全省2333個單位開展審計和審計調查,接受省人大常委會法治政府建設專項監督和6項執法檢查,辦理省人大代表建議1004件、省政協提案1047件,自覺接受各方監督。
(三)注重建章立制,依法行政制度體系持續健全
1.高質量立法制規。聚焦發展所需,回應民之關切,編制和實施年度立法計劃,落實立法工作專班、基層立法聯系點、協同立法等機制,推進經濟發展、科技創新、民生保障等重點領域法規的“立改廢釋”。提請審議地方性法規議案17件,制定省政府規章3件、廢止4件,指導市州立法31件,“小快靈”立法走在全國前列。地方性法規出臺、規章廢止、規章立法后評估等項目完成率均為100%。
2.科學民主依法決策。修訂出臺省政府常務會議工作規范、省級項目決策程序規定等文件,發布省政府重大行政決策目錄事項29項,凡提請省政府常務會審議的重大議題均先期進行合法性審查。省政府第四屆法律顧問新聘履職,全省公職律師覆蓋率達72%,法律顧問和公職律師積極參與決策過程、提出法律意見,有效防范決策風險。
3.嚴格規范性文件管理。深入開展規范性文件審查質量提升年活動,全面推行規范性文件事前合法性審查和事后監督審查,依法審查政府文件、合同8700件,涉及合同金額1.19萬億元。向省人大常委會備案省本級規范性文件34件,完成市州政府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182件,積極推進鄉鎮、街道行政規范性文件備案審查工作試點。
(四)堅持守正創新,行政執法質效有力提升
1.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穩步推進7個園區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完善基層綜合行政執法體制機制,1940個鄉鎮(街道)實現“一支隊伍管執法”。推行包容審慎柔性執法,30個省直部門制定和完善行政執法事項目錄清單、行政處罰裁量權基準清單,179個市級行政執法部門制定7341項“免罰輕罰”事項清單。
2.規范行政執法。全面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完成“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中期評估。推進全面規范和監督罰款設定與實施的39項重點任務落實。持續整治非現場執法,清理規范執法類電子技術監控設備2000套。開展行政執法領域突出問題專項整治行動,梳理整改清單問題369項。
3.強化執法協調監督。出臺《湖南省行政執法監督條例》,制定跨部門綜合監管辦法和跨部門綜合監管重點事項清單,省市縣鄉四級行政執法協調監督體系基本建成。開展行政執法案卷評查和行政執法評議活動,督促整改問題3000余個。在應急管理、生態環境、市場監管等領域開展行政執法和刑事司法銜接機制規范化建設試點。
(五)踐行法治為民,人民群眾獲得感明顯增強
1.依法防范重大安全風險。依法防范化解地方債務、中小金融機構、房地產等領域風險。常態化開展掃黑除惡、“利劍護蕾”等專項行動,破獲電詐案件9413起,全省刑事案件、道路交通事故亡人、森林火災數持續下降。先后依法啟動防汛救災等應急響應8次,高效處置華容縣團洲垸堤防決口、資興市群發性山洪地質災害等重大災險情。抓實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和整改銷號、監管執法和“打非治違”,建立健全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以法治“紅線”守牢安全生產底線。
2.依法化解矛盾糾紛。分級分類推進基層綜治中心規范化建設,構建“最多跑一地”矛盾糾紛化解平臺。扎實開展信訪問題源頭治理和信訪積案攻堅行動,探索建立涉依法行政類突出問題信訪事項推送督導協作機制,推動信訪工作法治化。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健全訴調、檢調、訪調、警調“四調聯動”對接機制,開展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專項活動,全省調處矛盾糾紛62.5萬件。落實新修訂的行政復議法,全省受理行政復議案件1.9萬件,案結事了率90%,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有力彰顯;全省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率99.47%,“告官見官”“出庭出聲”成為常態。
3.深化公共法律服務。健全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律師、公證、司法鑒定、仲裁、基層法律服務等辦案96萬件,繼續將法律援助工作納入省重點民生實事項目,法律援助重點民生實事完成率達115%。全面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開展憲法宣傳周、“你學法我送票”等普法活動,推廣使用“問法湖南”5G智慧精準普法平臺,建成縣級及以上法治文化陣地673個。全面啟動“1名村(社區)法律顧問+1名大學生普法志愿者+N名法律明白人”行動,全省59個單位、55名個人獲全國“八五”普法中期評估通報表揚。
一年來,全省法治政府建設成效明顯,但仍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項。比如,逐利執法、“以罰代管”等現象仍然存在,法治化營商環境仍需持續優化;部分領域執法不規范等問題仍然存在,執法監管力度不足,省市縣鄉全覆蓋的行政執法協調監督體系還需完善;科技信息化手段使用程度不高,推進立法、執法等信息化建設力度還不夠;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有待完善,依法防范風險的壓力仍然較大;涉外法治工作基礎還需進一步夯實等。
二、2025年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主要安排
2025年,全省各級政府將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講話和指示批示精神,扎實推進依法行政,抓好法治政府建設各項任務落實,為實現“三高四新”美好藍圖、奮力譜寫中國式現代化湖南篇章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一)統抓法治政府建設。加強對法治政府建設的組織領導,落實我省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措施23條,抓好法治督察反饋問題整改,深化法治政府建設領域改革,在全面總結評估基礎上謀劃好我省新一輪法治政府建設規劃,進一步壓實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
(二)提升依法行政水平。完善依法行政制度體系,堅持科學民主依法決策,如期完成“提升行政執法質量三年行動”目標,完善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體系,發揮好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
(三)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持續推動政府轉職能、提效能,深入實施“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三年行動”,嚴格規范罰款設定與實施,嚴格規范涉企行政檢查,加強涉外法治建設,完善公共法律服務體系,依法預防化解矛盾糾紛,聚力打造“三化”一流營商環境。
(四)強化依法行政履職保障。提升各級領導干部尊法學法守法用法能力,夯實立法、執法、普法、涉外法治等人才隊伍建設,加強法治宣傳教育,推動數字賦能法治政府建設,落實法治政府建設情況年度報告制度,強化行政權力制約監督。
湖南省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8日
(此件主動公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