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南省政府辦公廳發布《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意見》。這份首個地方性“禁野”文件,除了在全面禁止食用陸生野生動物、嚴厲打擊非法野生動物交易行為、嚴格規范野生動物管理等方面作出明文規定外,還對依規退出的陸生野生動物人工繁育主體給予一定補償,對禁食后停止養殖的在養野生動物進行妥善處置,并公布了養殖戶退出補償及動物處置方案。
新冠肺炎疫情的暴發,讓獵捕、交易和濫食野生動物問題再次引發全社會廣泛關注。2月24日,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六次會議表決通過《關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動物交易、革除濫食野生動物陋習、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健康安全的決定》。決定被輿論解讀為我國正式進入全面“禁野”時代。
全面“禁野”是大勢所趨,但建立科學合理的退出機制、合理補償養殖戶損失是各界普遍關注的話題。比如一些野生動物已經形成規模化的馴養繁殖,一些地方還將野生動物養殖當成了扶貧項目。現在讓養殖戶退出養殖,對于養殖戶及整個養殖產業鏈來說,無疑是“生存還是死亡”的艱難選擇,對地方經濟甚至對地方扶貧工作也將帶來一定負面影響。
作為首個地方性野生動物養殖退出方案,湖南出臺的這份文件,對于其他地方而言具有較強的“先行價值”與借鑒意義。顯然,這一方案既表現出法律的剛性約束,又對禁食后停止養殖的在養野生動物進行了妥善處置,并公布了養殖戶退出補償及動物處置方案。比如存欄養殖的野生動物可以放歸自然,也可以轉作他用或無害化處理。方案還著重提到了對受到“禁野”影響的貧困戶和邊緣戶的補償。方案提出,將對受禁食陸生野生動物影響的貧困戶和邊緣戶,實行“一對一”轉產轉業精準幫扶,體現出立法者的人文關懷。
湖南出臺野生動物養殖退出方案,體現了政府的“兜底”責任,這是必要的擔當,同時也給廣大養殖戶吃了一顆定心丸。而通過幫助養殖戶轉產轉業,也能最大程度減少全面“禁野”可能帶來的沖擊,避免因為“禁野”出現養殖戶返貧的情況,也讓存在公共安全風險的野生動物養殖轉向更為健康、安全的產業轉型,將“禁野”可能給地方經濟帶來的沖擊與損失降至最低。
(文/戴先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