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從郴州市人社局獲悉,全市失業保險經辦機構為郴州市2354名失業人員發放失業保險新待遇279萬元,其中市本級為931名失業人員發放失業保險新待遇118.53萬元。
據了解,郴州市根據省人社廳、省財政廳《關于印發<穩企穩崗穩就業十條措施>的通知》文件精神,從3月1日起,將失業保險待遇提高到最低工資標準的90%,即北湖、蘇仙兩區(城區)調整至1242元/月,增加69元/月,增幅6%;其他縣市調整為1098元/月,增加61元/月,增幅6%,其他以失業保險金標準為計算基數的各項待遇也相應做了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