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9日,國家稅務總局湖南省稅務局發布消息稱,為進一步支持疫情防控和企業復工復產,5月份全省納稅申報期限延長至5月22日。
按照國家相關法律規定,納稅人以1個月為1個納稅期的,自期滿之日起15日內申報納稅。
自疫情發生以來,我省已根據國家統一安排,連續4次延長納稅申報期限,并且允許有困難的企業依法向稅務機關申請辦理延期申報和延期繳納稅款。據統計,今年2月份至今,全省已為632戶次納稅人辦理了延期申報,為1904戶次納稅人辦理了延期繳納稅款,對助力疫情防控和緩解省內企業資金壓力,都產生良好效果。
省稅務局提醒,對于受疫情影響而逾期申報或者逾期報送相關資料的納稅人可免予處罰,相關記錄也不納入納稅信用評價。按照納稅信用評價制度,今年1月份之后納稅人發生的逾期申報記錄,只能用于評判其2021年納稅信用級別,因此,納稅人可及時對自身納稅信用記錄進行核實,以確保消除因疫情防控對自身納稅信用的影響。
(文/彭雅惠 羅舜愛)